人口家庭处

    处室简介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负责人]  潘晓敏
    [联系电话] 0571-87709325 [电子邮件]
    [主要职责】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协调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