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职能机构
>
医政药政处
职能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
规划处
财审处
法规处
体改处
医政药政处
基层处
医疗应急处
科教处
老龄处
妇幼处
人口家庭处
宣传处
健康处
合作处
保健局
中医管理处
中医传创处
机关党委
医政药政处
处室简介
医政药政处
[负责人]
付铁红
[联系电话]
0571-87709088
[电子邮件]
无
[主要职责】
承担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工作,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协调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