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41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
文 号: | 浙卫发〔2021〕40号 | 文件登记号: | ZJSP67-2021-0006 | ||
有效性: | 有效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财政局、医保局:
现将《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聚焦优质、均等、普惠,以实现人人享有全生命周期优质医疗健康服务为目标,着力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缩小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差异,特制定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实施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免费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免费重点疾病筛查,实现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做实做优各项医疗健康服务措施,让广大城乡居民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惠享县域优质医疗服务,惠享数字化健康新服务,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三免”项目
(一)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2022年起,整合统一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项目内容、体检频次和补助经费,实行城乡无差别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统一健康体检基本项目内容,鼓励各地探索实行“1+X”体检模式(“1”为基本体检项目,“X”为各地自选项目),提高群众参检率和获得感。统一健康体检频次,参保城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体检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人群为两年一次。基本项目体检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自选项目体检经费由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个人共同承担。各级财政可统筹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健康体检。健康体检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
每年为70周岁以上的本省户籍居民提供一次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服务,降低流感疾病负担和病死率,提高重点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重点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纳入地方免疫规划管理,所需流感疫苗(含注射器)购置经费(不含宁波市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接种服务费纳入各地购买服务工作当量。
(三)重点人群免费重点疾病筛查。
1.开展结直肠癌免费筛查。为50—74周岁的本省户籍居民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通过问卷调查评估居民结直肠癌患病风险,为居民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对筛查阴性的居民定期开展健康指导、健康状况了解等随访;动员筛查阳性的居民进行结直肠镜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对未接受结直肠镜检查的筛查阳性者,进行健康教育,年度内完成主动随访;对筛查发现的腺瘤和癌症患者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情况随访。筛查项目纳入其他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
2.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为65—74周岁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目标人群提供5年一次免费肺功能检查,及早发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促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规范治疗;将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锻炼指导,提高患者预后和生活质量。筛查项目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
三、“三惠”服务
(一)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
家庭医生与医共体专科医生、护士等组成全专融合型签约服务团队,优先为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老年人、儿童、育龄妇女、慢性病患者、低收入农户、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人群签约,2025年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定期进村入户开展健康宣教,结合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免费测血压、血糖、血脂,对查出的异常人群进行随访管理,开展“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通过居家健康监测设备、数字家医等数字化应用,为签约城乡居民提供动态健康监测、健康咨询等服务。为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人、康复期病人和老年患者等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探索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
(二)惠享县域优质医疗服务。
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乡村延伸。各地要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医药技术、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加强中心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培育50家县域医疗次中心,每个建制乡镇均建有1个急救站(点)。强化县域医共体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建立以村卫生室为主体,巡回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为补充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新改扩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3000家。县域医共体要组织开展组团式巡回医疗服务,运用心电图、B超、DR等车载设备和移动医保结算系统,“定人定时定点”为偏远山区城乡居民提供送医送药上门服务,未设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偏远山区,巡回医疗频次每两周不少于1次。
(三)惠享数字化健康新服务。
通过推广便民惠民的数字化健康服务应用,向城乡居民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包含基本信息、诊疗记录、健康管理记录等,方便居民与家庭医生咨询互动,引导主动参与自我健康管理。以老年慢病患者为重点实施“知健康、享健康、保健康”的“健康宝”项目,为患者提供健康评估报告和健康指导,开展AI辅助智能随访,实现慢病“一网通办、闭环管理”。依托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落地运行各类数字健康服务应用,让城乡居民共享便捷可及、综合连续的智慧医疗和智慧健康管理。2025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0%以上,智能随访覆盖率达80%以上,每位签约老年人和“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患者都有一份年度健康评估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这一健康行动的重要性,把实施健康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整体规划,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推进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有序开展。
(二)确保项目质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财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切实优化“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的工作机制,科学统筹资源,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优质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强化绩效管理。省级卫生健康、财政、医保部门建立督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和定期绩效评价,确保城乡居民切实获得相应的免费健康服务项目和优质医疗服务,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