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根据上位法的变动和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对2020年之前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了意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委。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拟暂予保留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联系人:楼峪华;电话:0571-87709069,传真:0571-87709207
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3日
链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意见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