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3-06606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3-01-30

关于《关于援藏等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3-01-30 22:30 信息来源: 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在医疗卫生方面,通过对口支援,为西部地区培养医疗、卫生、教学、科研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壮大技术骨干队伍。向非洲国家派遣援外医疗队是我国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自1968年以来,承担了向马里、中非、纳米比亚3个国家派遣援外医疗队的任务。援外医疗队员在非洲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常艰苦,但他们传承了中国人民与受援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促进了受援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赢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评价,提高了我国政府在非洲的国际威望。

(二)制定文件的目的

为做好援藏、援疆、援青、援外医疗队派遣工作,通过为援助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解决援助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后顾之忧,调动援助人员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援助任务。

(三)制定文件的依据

1.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印发〈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1〕6号)

2.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印发〈对口支援西藏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1〕58号)

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组〔2010〕46号)

4.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

5.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援外医疗队员有关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309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文件对援疆、援藏、援青、援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时作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单位聘任可免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试。

(二)申请确认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派遣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并符合晋升的其他基本条件。派遣前已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但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2年的人员,在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后,并符合晋升的其他基本条件,可确认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不具备确认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仍应按规定的年限和程序申报评审。可在承担一次援助任务后的第一次评审中,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并在评审时适当照顾:

1.可以用援助期间撰写的专业学术文章或工作总结,代替一篇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

2.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业务能力等考试。

3.对科研、农村医疗机构定期工作时间及援助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作要求。

(四)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援助任务的,取消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且今后评审时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卫生厅

解读人:黄卫华

联系方式:0571-87709029

链接: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等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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