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515786 | 公开日期: | 2026-02-06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浙卫办科教发函〔2026〕3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核遴选工作已完成,共确定推荐项目792项(含精品课程37个)、推广项目17项。现将项目名单正式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执行
(一)明确执行期限。线下项目执行期至2026年11月30日;线上项目执行期至2026年7月31日,逾期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失效。
(二)严守项目规范。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编号、内容、学时、学分等信息;不得借用项目举办其他内容的活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费,经费收支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项目要在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申办、审核、考勤、核销、学分授予等流程,确保流程可追溯、规范有序。
(三)强化过程管理。各地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的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按要求高质量执行,辖区内年度现场抽查项目数不少于30%。按时审核项目执行申请,督促上报执行情况;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考核评估
各立项单位要按照“谁立项、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本单位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过程管理。
(一)学员考核。采用试题、心得体会、问卷评估、读书笔记、在线考试等形式对学员培训质量进行考核。
(二)考勤管理。考勤至少以半天为一个单元进行签到和签退,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组织互动答疑。
(三)教师评价。通过调查问卷、抽查课件、教案审核等形式,对教师授课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四)学分管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填报学员学分信息。
三、其他事项
(一)学术活动学分授予。委业务主管的学协会可择优推荐2项学术活动纳入学分管理,学协会须提前1个月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原则上按照每6小时授予1学分(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学分)。纳入学分管理的学术活动通过管理系统完成考勤、核销、学分授予,会议报到、开幕式、各类工作会议等不计入学分统计时间。
(二)2026年学分构成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所获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学分须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构成,其中年度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15学分(医学人工智能类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学分)。
附件:1.2026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荐项目)(另附)
2.2026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另附)
3.2026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精品课程)(另附)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2月6日
(联系人:官蕾、陈晓萍;联系电话:0571-87567837、8770923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