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515777 | 公开日期: | 2026-01-23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6〕31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全程健康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推动全省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规范化、数智化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全程健康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1月23日
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全程健康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全面推行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推动全省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规范化、数智化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委《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国卫办基层函〔2025〕439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浙卫发〔2022〕2号)以及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上下联动、闭环服务,构建全人群、全流程、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新模式。
二、服务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体检的参保城乡居民和其他需要纳入健康管理的人群。
三、管理路径
(一)检前准备。
根据年度体检计划和方案,按不同类型体检人群和体检套餐,制订科学的体检服务流程。做好检前准备,优化体检环境,全面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参检医务人员岗前培训,严格落实技术准入制度,确保所有医务人员持证上岗、依法执业。有条件的机构做好居民体检预约及已预约居民检前提醒服务,指导其做好检前各项准备。对行动不便人员应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服务。
(二)检中服务。
1.导检。现场设置清晰醒目的流程指引标识,配备专业导检人员或志愿者等,维护现场秩序,实时疏导人流,引导居民高效有序完成体检,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导检系统。对行动不便者、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给予优先体检服务。
2.候检宣教。在候检区域播放体检注意事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解读以及其他健康科普视频,并向居民发放慢病防治、合理膳食、体重管理等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3.体检服务。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健康体检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检查,确保检查项目规范执行、体检数据真实可靠。
4.应急处理。制定体检现场应急预案,配备急救药品与设备,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能快速响应并妥善应对晕厥、低血糖等突发状况。对检出的临床危急值,应严格遵循危急值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启动规范处置程序。
(三)检后管理。
1.异常分类。梳理标化内外科等诊查描述、心电放射等特殊检查描述,重点标化检验项目名称、单位、质量控制等指标,形成本地区适用的异常结果判定标准,以“人”为单位实施分类管理:A类为危急值,指直接危及生命安全、需立即处置的异常结果;B类为存在重要异常指标,提示重大疾病风险、需尽快进一步检查干预的异常情况;C类为存在其他异常指标人群。各地可细化分类,并实行动态调整。
2.结果告知。A类结果应立即以当面告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给居民,按危急值报告要求做好登记。其他体检结果在主检医师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或线上电子报告等形式完成反馈。家庭医生应主动为体检居民提供集中或点对点的报告解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设检后门诊,进一步强化检后健康管理服务。
3.精准干预。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社区健康管理网格,结合体检异常结果分类与临床评估,实施差异化精准干预,健全“分类干预-跟踪随访-效果评估”闭环管理机制。A类人群:启动紧急干预流程,必要时协助转诊,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访评估;B类人群:根据临床建议精准对接复查项目或协助预约转诊,明确诊疗方向,全程跟踪复查结果,在告知后1个月内完成回访评估;C类人群:根据临床建议精准对接复查项目或协助预约转诊,明确诊疗方向,全程跟踪复查结果,在告知后3个月内完成回访评估。
4.双向转诊。对体检结果异常需要转诊的患者,由承检机构及时开具转诊单,转至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牵头医院或上级医院相关科室进一步检查处置,经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回基层接续做好动态随访管理。医共体(医联体)总院应为上转患者设立便利通道,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5.健康随访。对健康体检中发现并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纳入管理,将发现的体重异常者纳入体重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慢性病多病共管,病种向高脂血症、肿瘤、骨质疏松等其他慢性病扩展。对体检中发现患有其他器官系统疾病的人群,应经专业评估后,视情开展必要的跟踪随访。对存在慢病高危因素的人群,制定个性化健康改善计划(包含膳食、运动等干预措施),督促定期复查异常指标,开展针对性生活方式指导,提升健康素养。
四、服务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同。各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同财政、医保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强化统筹协调与资源整合。
(二)完善信息保障。在保障网络与居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居民健康体检系统建设,打通体检系统与HIS、LIS、PACS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接口,实现体检数据自动归集和统一管理,提供电子报告查询、随访管理等功能;建立数据质控机制,对关键字段进行实时校验与补录;将慢病膳食运动指导要点嵌入系统,鼓励探索应用AI辅助系统进行异常识别与风险预测,生成可视化报告与个性化指导方案供主检医师参考。加强健康数据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为公共卫生决策、社区健康管理提供支撑。推进体检数据自动智能分析,通过色标预警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异常结果的实时筛选并触发复核机制。
(三)强化检后管理。切实加强闭环服务,确保异常结果及时告知和重要异常结果及时回访,建立异常值追踪机制,对持续三个月以上未改善异常指标(B类以上类别)者纳入重点跟踪服务。各地应根据体检项目设置健康改善效果观察指标,基于区域体检数据定期分析本地高发疾病与健康风险,动态调整干预策略与工作重点。同时收集居民反馈意见,持续优化体检服务与管理。
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全程健康管理工作指标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全程健康管理流程图
附件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全程健康管理工作指标
1.健康体检结果告知率
健康体检结果告知率=完成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人数/同期参加健康体检总人数×100%
定义:统计周期内完成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人数占同期参加健康体检总人数的比例。本指标“告知”指将体检结果反馈受检者并讲解异常结果,反映健康体检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2.重要异常结果回访率
重要异常结果回访率=完成重要异常结果回访人数/同期检出重要异常结果总人数×100%
定义:统计周期内完成重要异常结果回访的人数占同期检出重要异常结果总人数的比例。本指标反映健康体检机构对体检结果管理的规范水平。重要异常结果指按本《意见》中确定为A类、B类两类的体检异常结果。也可参考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制订的《健康体检重要异常结果管理专家共识》。
附件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体检全程健康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