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547402 公开日期: 2026-03-2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继续医学教育“老年期痴呆全病程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06 10:03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6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根据《浙江省〈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任务分工方案》,落实老年期痴呆防治相关工作,提升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老年期痴呆全病程管理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继续医学教育“老年期痴呆全病程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线上课程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围绕老年期痴呆全病程管理服务能力,开展政策指南解读、早期识别诊断、药物与非药物治疗、认知康复训练、照护实践操作、照护者支持、社区随访管理等核心课程学习,具体课程及学时详见附件。

二、学习时间、平台与流程

1.本项目自2026年4月1日上线之日起开放学习至2026年12月31日止。依托“浙卫培训学习”APP开展网络课程培训,课程为线上点播形式,参训人员自主安排学习进度。逾期未完成学习及考核者,不予授予学分。

2.第一步:手机下载“浙卫培训学习”APP,安装并使用手机号+验证码方式登录;第二步:点击“继续教育”模块——公需科目——选择“老年期痴呆全病程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入学习;第三步:所有课程学习完毕并通过课后考试视为完成培训。

三、参训人员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老年病科、神经内科、精神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骨干,从事老年期痴呆照护及健康管理的相关专业人员。

四、有关事项

1.本次项目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按规定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本项目总共1.5学分)。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及线上考试,考试合格者予以核发学分。

2.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联系人:范敬国,联系方式:0571-87708961、15858177941。

附件:老年期痴呆全病程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课程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老年期痴呆全病程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课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1

《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解读

1

2

中国老年期痴呆诊疗指南(2025版)核心要点解读

1

3

老年期痴呆患者全周期照护管理的实践

1

4

老年期痴呆早期症状的识别

0.5

5

认知功能评估结果解读与应用

1

6

老年期痴呆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1

7

老年期痴呆药物治疗及进展

0.5

8

老年期痴呆的非药物治疗

1

9

老年期痴呆中西医结合护理技术与临床应用

1

10

基于AI赋能的数字化交互技术在认知康复训练中的应用

0.5

11

团体作业治疗在认知康复中的临床实践应用工作坊

1

12

痴呆的预防和社区管理

1

13

认知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

14

认知症照护专区照护环境改造要点

0.5

15

异常精神行为症状的应对策略及沟通技巧工作坊

1

16

痴呆患者照护者支持与压力调试

1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