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571653 | 公开日期: | 2026-05-25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浙卫发〔2026〕5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疾控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现将《浙江省“十五五”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疾控局
2026年5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十五五”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现代化建设,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省份,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 “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推进我省疾控事业高质量先行发展,为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全面实现省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党政主导、协同共治。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依法防控,强化区域联动,推动疾控事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深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升平急转换韧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风险治理”转型。践行“同一健康”理念,加强人、物、环境同防。
统筹资源、均衡可及。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业务领导,统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工作效能,巩固优势、补齐短板,不断缩小发展差距,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均衡发展。
数智赋能、创新驱动。推进质量、效率、动力变革,从“投资于物”向“投资于人”转变,加强人才、科技、数智创新赋能,深化“人工智能+”应用,提升疾控核心技术和能力水平。
服务民生、精准施策。把牢公益属性,优化全人群全周期民生服务供给,聚焦重点风险、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强化精准循证施策,提升疾控工作的显示度、感知度和满意度。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建立健全健康优先、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巩固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与高水平健康浙江相匹配的现代化疾控体系,全省疾控系统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领先水平,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省份,群众健康水平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全面实现疾病预防控制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建成一流的疾控体系。强化防治结合、社会共治,巩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深化军民融合、全社会协同,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体制健全、机制顺畅、权责清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大疾控”体系。
——提升一流的核心能力。实现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灵敏精准,检验检测“一锤定音”,流调溯源高效协同,医疗救治与疫情处置闭环联动,公共卫生干预和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持续优化。
——打造一流的创新高地。打造更多高水平科创平台,培育一批全国知名专家人才,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将浙江疾控建设成全国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
——巩固一流的防控成效。丰富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提升新发突发输入传染病“首诊即发现”“首发即扑灭”成效,控制和消除重大传染病危害,巩固地方病防控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底线,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分类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2030年 | 指标 性质 |
体系建设 | 1 | 市县疾控机构 规范化率(%) | 96 | 100 | 预期性 |
2 | 省级区域公共 卫生中心(个) | — | 5 | 预期性 | |
3 | 公立医疗机构配备 公共卫生医师达标率*(%) | 55 | 100 | 预期性 | |
能力提升 | 4 | 省部级以上人才数(人) | 11 | 20 | 预期性 |
5 | 合规单位行业覆盖率(%) | 56 | 100 | 预期性 | |
6 | 疾控领域“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个) | 10 | 20 | 预期性 | |
防控成效 | 7 | 区域公共卫生安全指数 | — | 稳步提升 | 预期性 |
8 | 新发突发输入传染病早发现率(%) | 77 | 85 | 预期性 | |
9 | 新发突发输入传染病有效处置率(%) | 82 | 90 | 预期性 | |
10 | 艾滋病诊断发现率(%) | 90 | 95 | 预期性 | |
11 | 结核病发病率(/10万) | 31 | < 25 | 预期性 | |
12 | 0—6岁适龄儿童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单苗 接种率(%) | ≥ 93 | ≥ 95 | 预期性 |
注:*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医师达标率,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2名、基层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含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小型卫生院可由所在中心卫生院或医共体总院兼任。
二、构建全面协同的“大疾控”体系
(一)完善平战结合的社会共治格局。健全联防联控和平急转换机制,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同一健康”策略措施。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疾控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学校、托幼及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规范设置医疗机构(保健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员,施行疾控协管员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疾控工作。
(二)建设功能完备的现代化疾控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职能定位,强化上级疾控部门、机构对下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加快疾控、监督融合发展,深化问题线索内部协同处置,加强依法防控和循证决策,规范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实施一流的现代化疾控体系提质工程,迭代升级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强基实施方案,每千人疾控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国家要求,深化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差异化引导主城区、县(市)、山区海岛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逐步形成“省级建高峰、市级强品牌、县级筑基石”的新发展格局。
专栏1 现代化疾控体系提质工程 |
省级建高峰。高质量建设“全国数一数二”的省疾控中心(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和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高水平建成国家级重大疫情确证重点实验室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争创1—2个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推进大型队列建设。 市级强品牌。市级疾控中心全部达到规范化A++级,建设5个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巩固提升5个省级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能力,加强生物样本库建设和管理。实现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全覆盖,探索跨区域跨层级的超联合体、医防协同融合的公共卫生联合体。聚焦关键领域,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品牌疾控工作模式。 县级筑基石。到2027年,县级疾控中心全部达到规范化A级、具备A类检测设备和检测能力,到2030年65%达到规范化A+级及以上,形成更多县域特色工作模式。山区海岛县、新型城镇化改革地区等相对薄弱地区补齐短板弱项,实现城乡疾控核心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同质均等。支持人员经贸往来频繁、传染病输入传播风险高的地区疾控中心能力提升。 |
(三)加强防治结合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传染病等疾病综合防控、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和评价激励机制。制定实施浙江省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规范化标准,强化公共卫生医师配备,到2030年规范化率达100%。落实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强化疾控机构和医联体、医共体、健共体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深化传染病门诊、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实施“医疗+健康+疫苗”三处方制度,推进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诊疗有序衔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疫苗处方并提供接种服务。压实医疗机构防控主体责任,将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和绩效管理。健全疾控监督员制度,深化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合规建设。
三、提升全链衔接的疾病防控能力
(四)提升多点触发早发现能力。全面建成多点触发、反应快速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疫情报告、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公布制度,加强苗头信息综合监测报告管理。完善公共卫生安全线索公众报告机制,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首发首报奖励制度。依法规范做好风险预警和信息对外发布。实施传染病精准预警提质工程,强化跨部门、跨地域联动协同,实现人、物、环境相关风险因素全链条监测研判分析。加快突破新发突发输入传染病病原检测溯源新技术,提升多病快检、同检能力。落实常态化风险评估和重要疫情专题评估,完善预测预警模型,强化智能辅助决策能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专栏2 传染病精准预警提质工程 |
监测预警端。巩固完善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机制),部门联动完善重点人群、病例报告、临床症候群、病原微生物、病媒生物、宿主动物、环境因素、社会舆情等全链条、多渠道监测网络。迭代升级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预警信息及时核实率、处置率达到100%。实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在使用传染病报告系统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100%部署应用。加强医疗机构易误(漏)诊传染病诊断培训。 检验检测端。建立公共卫生实验室“一张网”,加快推动检测结果互认共享和高端检测资源共享,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未知病原检测溯源和多种已知病原快检、同检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检测能力提升和快检试剂配备。到2030年,县级实现8小时内百种以上已知病原筛查,市级实现24小时内未知病毒识别及48小时内变异溯源精准分析。深化市域艾滋病分子流行病学技术应用,实现县域感染诊断能力全覆盖。推广应用结核病分子混检技术,探索建立分子筛查下沉模式,应用泛基因组技术助力结核病精准溯源。 风险评估端。完善常态化风险评估和专题联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模型算法,推动省市县三级风险评估更加科学化、同质化、精准化。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形成重点人群风险画像和地区高发传染病病原谱,探索设立疫情风险指数制度。 |
(五)提升分级协同快处置能力。完善传染病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分级响应和指挥调度机制,探索建设省级数字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构建部门联合、区域协同的拉动式演训模式,建设3个以上应急实训点。每个县(市、区)组建不少于3个最小作战单位和机动战备单元,装备数字化单兵装备和智能流调系统,实现应急机动快处网络1小时抵达,重点传染病智能监测流调县域全覆盖。巩固完善“三公(工)”协同流调机制,建立“400名专家+1200名常备调查员+3000名后备调查员”的流调梯队,实现紧急情况下1小时启动、6小时完成第一轮排查。
(六)提升医疗救治强保障能力。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坚持中西医结合,加强传染病规范治疗。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加快省级传染病重症救治中心建设,高水平运行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各市重点提升区域内高发传染病、新发突发输入传染病综合诊疗救治能力,推动儿童传染病独立病区市级全覆盖。建强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病区。支持在医疗机构中合理配置平急转化传染病救治床位等资源。优化设置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定点医院,探索设立诊疗分中心,建立“固定+巡回”工作机制。统筹衔接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传染病诊疗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七)提升主动干预促健康能力。全面推进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等健康促进工作。创新丰富健康教育内涵,发挥人工智能等手段,针对不同人群、区域、季节特点,靶向开展疾病防控知识宣传,优化面向群众的个性化问诊咨询和健康服务,提升健康教育效能。建立平急结合的疾控信息发布、科学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动员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到2030年,防控政策效果评估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居民传染病防治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50%以上,疫苗接种依从性稳步提高。
(八)提升监督执法优服务能力。优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卫生监督领域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信用监管机制,采取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动态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严格落实应当或可以不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等标准,健全执法服务并重模式。高质量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疾控监管全领域推行合规建设,建立合规指导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化解风险。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三书同达”机制,深化案卷评查制度。规范疾控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简化流程,提升效能。迭代升级“数智卫监”系统,探索“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延伸非现场监管覆盖领域和事项。发挥省级现场执法实训点作用,强化监督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专栏3 卫生监督执法提质工程 |
强化监管方式创新。扩大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覆盖的领域、事项及监管对象,规范证据采集标准和案件处理流程,实现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非现场检查占比达到25%。 推行行业合规建设。推动监督执法向前延伸至指导与服务领域,逐步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在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全领域、全行业推行合规建设,合规单位行业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疗监督和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质控工作。培养10名省级、100名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和500名执法业务骨干。建立疾控领域卫生监督执法及技术支持专家库。 深化“人工智能+”应用。建立典型案例库和AI智能辅助工具,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卫生领域探索“卫监小精灵”“数字监督员”等AI分身,满足群众高频需求、企业共性需求和防范化解风险需求。 |
四、提升全民共享的疾病防控成效
(九)优化“常见+重点”多病精准防控。强化呼吸道、肠道等常见急性传染病防控,提升人群免疫水平,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管理。强化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落实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行动计划,出台病毒性肝炎防治实施方案,推进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先行区、省艾滋病综合防治规范化区,国家重大传染病“多病共防”试点,省无结核综合防治创新试点等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深化性病、艾滋病等经性传播传染病多病同防工作,到2030年达到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目标。建立传染病共筛共管共控共研机制,加强新发突发输入传染病防控,提升早发现率和有效处置率,有效控制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专栏4 新发突发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提质工程 |
全面深化综合防治模式。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推广应用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先行区实践模式,强化新发突发传染病检测方法研发和储备,构建全省病原微生物菌毒株与样本基因大数据库,提升新发病原体基因组变异分析和溯源效率。优化监测发现、诊断救治、检验检测、病例转运、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监督执法、健康教育等全链条工作流程,建立涉及多层级、多部门、多平台、多维度,覆盖我省常见重点传染病和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模式。 推进多病同防工作模式。强化资源统筹,建立“共同宣传、共同干预、共同检测、共同管理”多病同防服务模式,深化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蚊媒传染病、经血与性传播传染病、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寄生虫病、学生常见病等多病同防,强化资源统筹,提高疾病防控效果和成本效益。 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强化重大传染病“防、筛、治、管、康、保”全周期一体化防控力度,全面实现艾滋病防控“三个95%”目标,将全省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全人群感染率低于0.12%。将结核病发病率降至25/10万以下。新报告慢性肝炎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85%以上,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降至0.2%及以下。全面实现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目标。 |
(十)优化“地病+寄病”巩固消除策略。坚持以防控外来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强化钉螺、蚊媒等风险因素监测与控制,巩固血吸虫病和疟疾消除状态。推进土源性线虫病传播控制和阻断进程,控制食源性寄生虫病流行和暴发。完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体系,健全改水成效长期跟踪评价机制,到203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达到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消除标准。加强碘营养监测和碘缺乏风险预警,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
(十一)优化“普惠+优质”接种服务供给。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免疫服务体系,科学动态优化免疫策略,稳妥推进免疫扩容。提升适龄人群HPV疫苗和重点人群流感疫苗等疫苗接种覆盖水平。加强疫苗针对疾病监测评估,完善疫苗临床试验评价体系,推动重大及新发突发输入传染病疫苗研究和多联多价、多剂型等新疫苗研发,优化疫苗产品供给,扩大免疫成效。完善“固定+临时”服务模式,优化山区海岛等巡回接种机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门诊。稳步推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
专栏5 免疫规划智慧服务提质工程 |
推进全流程数据共享。迭代升级“浙江省免疫规划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合疫苗流通、接种全流程数据,全面实现跨省异地接种数据实时共享。 深化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打通区域健康数据平台,推动AI+疫苗针对疾病辅助预警、接种禁忌辅助预检和疫苗评价等应用落地。 拓展智慧服务应用场景。深化“浙里接种”智慧应用,优化拓展电子预防接种证、“七码合一”疫苗身份证功能场景。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免疫规划高水平应用型研究人才培训项目,构建“理论学习+现场实践+考核评价”三位一体培训体系,培养100名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免疫规划专业人才。 实施智慧接种门诊建设提质行动。到2030年,全省智慧接种门诊A级及以上覆盖率保持100%,其中A+级及以上达80%(A++级达到20%),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A++级智慧接种门诊。 |
(十二)优化“一老+一小”重点人群服务。协同教育部门识别学校高风险环节,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改善综合提升。推进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总结推广干预适宜技术,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学生常见病多病同防干预模式。构建“学校健康指数”评价体系,定期形成指数报告。健全伤害综合监测体系,推进伤害防制工作,县(市、区)覆盖率达80%。加快构建重点人群伤害监测与智慧预警体系,降低老年人跌倒发生率和跌倒引发的死亡率。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推进慢性病高危人群干预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1%以下。
(十三)优化“环境+疾病”监测干预行动。建立浙江省气候脆弱性指数,加强气候敏感性疾病监测预警预报,完善本地化极端天气健康风险预警和健康提示制度。推进环境暴露重点人群队列数据库(样本库)建设,完善环境健康风险因素暴露谱。推动多介质交互、多污染物联合暴露等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消毒管理提质行动,强化消毒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到2030年,全省县级疾控机构100%具备消毒质量监测与现场消毒效果评价能力。强化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干预”闭环管理,完善“污染物-疾病-暴发事件”链路,加强地方特色食品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提升生物毒素特色实验室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能力,推进营养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十四)优化“惠民+助企”职业健康服务。构建职业健康长效协同治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劳动者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健康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实施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监测评估网络,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推进涉企职业健康监管“明白人”培育,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打造全国领先的疾控创新高地
(十五)提升高水平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全省公共卫生人员分级、分层培养体系,高质量完成“十百千”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百名浙江省公共卫生现场管理人员、千名疾控机构骨干人员和万名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项目,重点支持打造高素质医防管交叉复合型人才。健全专家智库参与决策机制,完善疾控领域首席(高级)专家和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探索实施“柔性引才”“双聘”等模式,加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深化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30年每个县(市、区)均有接受过规范化培训的公共卫生医师。完善人才职称评价、薪酬保障和激励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特殊岗位津贴,推动“两个允许”落地实施。
(十六)打造高水平科创体系。推动疾控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打造科创平台,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疾控创新团队和创新培育团队。强化与全球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合作,实施国家疾控局—浙江省人民政府疾控科技创新战略合作,提升重大科研项目层次与质量。鼓励省市县三级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提升应用型、防治结合型技术开发水平。落实科研激励政策和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十七)推动高水平数智赋能。统筹集约建成全省疾控综合管理、业务应用、实验室管理三个“一张网”,支持各地开展“省级基础版+X”创新,打造数智化疾控。加强省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数据集全生命周期安全规范标准化管理机制,实施“数据要素×”专项行动,建设疾控领域专业知识库,加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积极参与制定疾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数据挖掘分析模型,探索数据资产运营相关机制。融入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发展,加快“人工智能+”疾控应用场景创新,研发实用型智能体,支撑各典型业务场景多智能体协同应用。入选国家疾控领域“人工智能+”典型案例与高质量数据集4个以上。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发挥省级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相关部门依职责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政策保障,将防范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纳入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法治建设,推动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健全“三情”联动机制,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疾控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效、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交流推广和正面宣传。
(二十)加强监测评估。强化规划的刚性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价机制,对规划实施进行年度监测、中期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