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84267 | 公开日期: | 2025-07-15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中医药〔2025〕11号 |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中医肺病科等10个中医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提升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各专业中医质控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与同质化。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医肺病科等10个中医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质控中心在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省相应专业中医质量控制工作。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配备工作人员,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工作开展和运行,办公场所和设施配置应当满足工作需要。质控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例会、信息安全、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
二、各质控中心主要职责为制定本专业中医质量管理规范与评价标准,指导全省中医医院落实质量控制要求。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质控信息的监测、收集、评价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持续质量改进,推动质控工作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组织服务质量规范化培训和指导,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质控中心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各级中医医院支持配合质控中心工作,共同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浙江省中医肺病科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docx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