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85023 公开日期: 2025-06-13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5〕12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28 03:09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杨珺超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3号提案《加快推进我省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项目创建工作》收悉,提案在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加快基建项目批复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嘉兴市政府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加强我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医药强省,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支持建设若干综合类、专科类、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创建工作,将其纳入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在《关于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争取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项目立项”,强调“依托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省级中医医院,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2022年10月,浙江省中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纳入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辅导类”创建单位名单;2022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浙江省中医院作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医院推荐至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8月,浙江省中医院与嘉兴市秀洲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目前,浙江省中医院在医疗资源、学科团队、产学研协同等方面已全面达到创建标准,其中以中医免疫相关疾病为核心的研究攻关方案经多轮论证日趋完善,科研条件已满足建设要求。

2024年,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在研究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建设“一校一策”工作时,均明确提出支持浙江省中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2025年3月,省政府分管领导带队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浙江中医类“双中心”建设。我委主要领导多次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省政府专题汇报创建工作进展,精准把握建设要求,靶向推进项目实施。同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在用地规划、资金保障、建设方案等方面开展深入论证,起草了《关于支持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策保障。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中医药攀登工程”实施20周年,也是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我委将充分把握这一重要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推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为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项目创建提供更加坚实的政策保障。

(二)强化举措支持。推动落实支持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汇报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关于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创建的最新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在项目立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支持。

(三)强化协同推进。健全省级相关部门协同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省中医院继续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方案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待国家启动新一批项目遴选工作后积极组织申报,争取能够顺利纳入。

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卫健委中医药综合管理处 陈慧宇

联系电话:0571-87709217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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