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85019 | 公开日期: | 2025-06-19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提〔2025〕30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21号提案的答复
兰金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21号提案《建议持续优化我省安宁疗护保障体系》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重塑社会认知,构建宣教一体的安宁疗护推广体系
1.做好科普宣传。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各级媒体大力宣传安宁疗护科普知识宣传,有效提升公众对安宁疗护的知晓度,改变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误解与偏见。如浙江广电集团钱江都市频道推出《安宁疗护 守望“生命最后一公里”》等报道,讲述安宁疗护相关知识。潮新闻、中国蓝新闻客户端推出《选择安宁疗护是子女不孝吗 专家厘清三大常见误区》等报道,邀请专家学者、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对安宁疗护三个常见误区进行解析,纠正安宁疗护等于放弃治疗、选择安宁疗护是不孝、安宁疗护只重人文关怀等错误观念,让公众进一步倡导科学理性的生死观。在各类医护人员的培训中加强生命教育的内容。与上海、江苏、重庆、贵州等兄弟省市开展安宁疗护工作交流互访;2024年组织全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加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主题活动,征集安宁疗护案例97个,选送20个优秀案例参加长三角地区总决赛,取得优异成绩,11个案例获评一二三等奖。与上海、江苏和安徽共同谋划建立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工作联盟,牵头推动开展2025年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主题活动。
2.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一是融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鼓励学校开发具有地域和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生命主题的探究活动,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感受生命,引导学生探究自然、体验生活、了解社会,培养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意识。二是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从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开课比例、推进标准研制等方面有效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同时加强心理辅导中心平台和工作体系建设,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督导和危机干预,帮助学生正确面对生命中的挫折与困惑,培养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三是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一方面,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生命教育的重要性,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生命教育氛围。另一方面,鼓励学校与社区、社会组织合作,开展生命教育主题公益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生命教育的良好局面。
3.融入日常生活照料。一是组织科普讲座。依托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邀请专家和教授作科普讲座,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和家属,讲解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同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的活力健康老年人树立积极的生命观、健康的老龄观、快乐的老龄观,鼓励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安心、静心、舒心地生活,健康长寿、安享晚年。二是注重人文关怀。对养老服务机构中进入高龄阶段、终老阶段或面临失能失智风险的老年人,由护理员、社工、志愿者给予精神关爱、情感慰藉和心理关怀,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科学的生死观。对入住养老机构的严重疾病终末期老年患者,引导子女和家属尊重老年患者实施临终关怀的意愿,提高老年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质量。
二、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安宁疗护”后顾隐忧
近年来,我省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同时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着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按床日付费政策。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在“保障措施”中提出:“探索医保基金实行按床日付费等多元支付方式,指导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安宁疗护非医疗服务项目,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各设区市在推进安宁疗护工作中,医保与卫健部门积极协同,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温州、嘉兴等地出台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文件,提高了住院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标准。
2.构建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我省探索建立以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为主体、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为补充,其他商业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有序衔接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2024年以来全省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资金。2025年一季度末,全省长护险共计承保服务超过5000万人。
3.关于其他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省级金融部门指导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包含安宁疗护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提高疾病终末期或老年人群在临终前的生存质量,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医疗需求。目前在售商业保险产品中,部分高端医疗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团体高端医疗险提供临终关怀医疗费保障责任,保险责任中包含临终关怀住院医疗的费用,或为疾病终末期患者赔偿其接受临终关怀机构提供的支持性治疗及护理而发生的费用等。推动辖内保险机构提升商业护理险产品服务供给水平,从基本护理保障向多元护理服务拓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照护需求。
三、强化部门协作,统一“安宁疗护”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024年11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发文促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明确新增“安宁疗护医疗服务项目”。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安宁疗护费”服务产出以及价格构成。2025年上半年,省卫健委会同省医保局委托浙江大学研究团队就安宁疗护相关服务内容、标准、频次、成本的情况进行基线调查及测算,形成了安宁疗护服务项目价格调研报告。省医保局与省卫健委就该调查报告进行了多次沟通座谈,讨论研究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目前人口老龄化防治形势需要,积极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安宁疗护保障体系的支持政策和落地行动,有效提高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知,积极完善“安宁疗护”收费的合理化。
一是持续深化生命教育和社会公众宣传。结合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安宁疗护日等时机,借助全媒体平台,以“人性化”、“柔性化”的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安宁疗护相关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公益活动等,邀请医生、护士、社工等分享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促进全社会客观理性认识和接受安宁疗护工作。支持鼓励临终关怀红十字服务志愿,吸收相关专业志愿者加入,在红十字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中,融入临终关怀内容,宣传动员更多社会爱心力量的加入。
二是合理设置安宁疗护收费。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健全DRG支付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安宁疗护中心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安定疗护推行按床日付费,加强费用测算,适当提高床日费用标准。并根据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要求,在前期开展的安宁疗护医疗服务项目基线调查、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制定“安宁疗护费”价格政策。同时加强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
三是完善安宁疗护相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指导,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减轻安宁疗护患者的经济负担,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引导保险机构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推动长期护理与急性后期住院、医疗康复、安宁疗护费用支付相衔接。
感谢您对我省安宁疗护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邵华
联系电话:0571-87709320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