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653429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6-06-23 |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长兴县、安吉县中心血库的批复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申请设置长兴县中心血库的请示》(湖卫健〔2025〕9号)《关于申请设置安吉县中心血库的请示》(湖卫健〔2025〕10号)收悉。根据《血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长兴县、安吉县实际,我委同意设置长兴县、安吉县中心血库。
请你委督促长兴县、安吉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基本标准》相关要求,做好人员、用房设施、仪器设备、物料、信息化等配置工作,制定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待筹建工作完毕后报我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展执业活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