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65907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6-07-24 |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执业的批复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执业验收的请示》(绍卫〔2026〕9号)收悉。经组织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按照原卫生部《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三级眼科医院)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执业。
二、请你委督促医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手续,强化院区同质化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