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管理
索 引 号: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84269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7-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机构类别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7-23 03:48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对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执业类别、名称变更进行验收的请示》(甬卫〔2025〕14号)收悉。我委组织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医务、院感、药事、护理、检验、设备、消防、后勤等有关专家,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标准对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第一名称变更为“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名称变更为“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保留“宁波市泌尿肾病医院”名称,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中西医结合医院,诊疗科目按照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设置。

二、请你委督促医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同时,加强中医药学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中医药服务。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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