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11330000MB1691376Y/2026-1010573602 公开日期: 2026-05-21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浙卫建〔2026〕22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台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6-02 14:1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张威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中医药领域医研联合实体建设的建议》(台81号)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意见

1

强化有组织科研,实施平台与项目定向支持。

近年来,我省以平台建设、学科建设、项目研究为抓手,有组织加强科研攻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整体实力。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攻关。实施“尖兵”“领雁”科研攻关计划,围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中药新药研发等领域发布一批榜单,立项一批项目,省卫生健康委设立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防治研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下,设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诊疗设备、中药制剂研发等进行科技攻关。“十四五”以来,立项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3812项、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300项。

二是加强高层次科技平台建设。我省参与建设中医药类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获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2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局省共建重点实验室12个,建设中医药类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5个(重组后)、省工程研究中心17个、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13个、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64个。同时以建设高水平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目标,持续推进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推动3家省级中医药行业学会联合设立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并开展奖项申报和评审工作。2023 年以来,省科技厅参照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以大幅压缩数量、大幅提高能力、大幅提升质效为目标,分批推进全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截至目前,共分两批认定 280 家全省重点实验室,在中医药领域组织优势单位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 8 家。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省科技厅加强沟通和主动服务,指导已认定全省重点实验室找准定位和建设目标,强化科研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定期开展评价考核,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创建全省重点实验室,支持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2

建强国际联合研发平台,助推中医药科技“出海”。

“十四五”期间,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走出去”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白俄罗斯、罗马尼亚、新西兰、以色列等国家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发挥浙江中医药教育科研优势,推进葡萄牙、南非、泰国中医特色孔子学院建设,开展中医药教学、临床和科研等合作。寿仙谷药业、温州医科大学等单位主导制订了4个中医药国际标准,为中药的国际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加快了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步伐。

我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从2020年开始组织认定,在科技部门支持下,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国外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国际联合研究平台,开展中医药联合攻关,目前中医药领域获批建设8个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现已逐渐成为统筹开展高水平联合研究、高层次人才交流、高质量成果转化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2022年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浙科发外〔2022〕23号),明确对认定的联合实验室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联合实验室,按照《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强化际联合实验室的统筹布局与支持力度。拟对原先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管理办法作修订,印发出台《浙江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对评价“优秀”的联合实验室,按照《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支持联合实验室承担省级科技合作项目、科技部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等。

3

优化评价与转化机制,引导科研贴近临床需求。

我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十四五”以来,中医药科技成果和中药制剂直接转化金额近1亿元。

一是实施中医药“千方百剂”项目。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加强协作、共享资源,搭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召开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成果路演会,举办浙江省中药创新与成果转化培训班,成立浙江省中药创新与成果转化联盟,发布《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白皮书》。为推动名老中医经验方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协同药监部门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应用方面,积极支持“经典名方”和临床经验方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快速转化,对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 5 年以上(含 5 年)使用历史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可豁免部分研究资料。支持清理整顿后因不具备配制条件等原因未予再注册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有条件恢复配制,符合医疗机构制剂要求的,原则上可用原注册申报资料重新申报配制注册或备案。2025 年,全省新增传统中药制剂 38 个。

二是注重中药新药转化应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链条支持创新药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改革事项清单》,省经信厅发布首批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针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等中药,省药监局开辟绿色通道,开展药品生产许可变更、药品注册核查、GMP 符合性检查“预约式受理”“加急式办理”。重点支持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处于科技前沿、自主原始创新等特点的创新药,早期介入、专班帮扶、全程跟踪。2025 年以来,助力我省企业获批中药新药 3 个,其中 1 个为全国首个 2.1 类中药新药。

三是引导科研贴近临床需求。积极推进中医中药三个库建设,归集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数据资源,收集全省临床上高频使用的制剂193个建设中医药制剂库,依托“院内制剂云展台”实现院企对接,推动院内制剂的推广应用和中药新药研发与转化。目前已有6个中药制剂进行了技术转化,7个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研发。在4家省市中医院实行分布式试点建设中医优势病种专病数据库,目前已收集专病标准病例数据11000余份,为中医药临床研究、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鼓励中医医院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和成果转化中心。推动名老中医经验方等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积极推动中医药人工智能发展,构建中医药人工智能概念验证、产品研发、测试评价和应用推广服务体系。打造中医药垂直大模型,建设一批中医药智能体,完善数字医生智能体“安诊儿”中医药模块和功能。加大中医药人工智能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地方对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人工智能企业予以政策支持。支持用于重大疾病、罕见病、常见病、多发病及儿童用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深入实施“千方百剂”项目,促进以浙产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和转化。

4

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布局前沿与原始创新。

为强化高水平多学科交叉研究能力,我省大力抓好中医药学科团队建设,围绕重点人群疾病诊治、重大疾病防治、院内制剂创制、临床大数据和智能应用等领域布局建设省中医药创新团队和培育创新团队44个。获批建设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3个,认定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72个、县级中医药优势学科建设项目44个。全省13个学科进入全国中医医院学科(专科)学术影响力排名前十,其中1个学科在全国排名第一、2个学科在全国排名第三。

下一步,我省将鼓励高校布局一批“中医药+人工智能”、“中医药+数据科学”、等中医药相关急需交叉学科专业;建立健全“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推动中医药院校与医院、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加速人工智能赋能中医药诊疗、新药研发与健康管理全场景落地;加快构建高质量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努力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学科和智力支撑。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s://wsjkw.zj.gov.cn/),了解我省中医药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中医药传承创新处 蔡利辉,0571—87709335

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5月21日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