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85074 公开日期: 2025-06-16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5〕18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湖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28 04:2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冯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推进新居民大健康管理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省新居民大健康管理政策、改进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促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强化顶层设计与战略引导

近年来,浙江省持续健全政府主导实施、财政保障投入、卫生支撑服务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机制。

一、健康管理同质化。出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自2022年起整合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实行城乡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二、工作体系规范化。省卫健委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确定健康体检以县为主体实施,明确卫健、医保、财政、乡政府、体检机构的职责分工。对体检对象频次、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反馈、信息管理、质量控制、经费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三、服务能力优质化。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今年全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成达60家以上,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以上村卫生室要分别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和国家评价标准。

2

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

一、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居民健康管理服务。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达到112元/人。自2022年实施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以来,每年为1000万以上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同时开展重点人群免费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免费重点疾病筛查;做实做优各项医疗健康服务措施,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县域优质医疗服务、数字化健康新服务,不断提升我省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同质同标。统一体检项目、频次与经费标准,将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体检周期统一为每年一次;实行“1+X”体检政策,“1”为基本项目,补助标准提升至90元,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X”为自选项目,自选项目为各地统一增加,居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体检项目,经费由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个人共同承担。

三、创新居民健康管理新机制。在杭州市、长兴县、嵊州市、义乌市、江山市、玉环市等一市五县试点开展以居民健康体检为基础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探索,优化“全民覆盖、分类实施”的健康体检管理体系,创新检后分级分类的健康管理新模式,推动健康体检服务更加普惠共享。

3

深化合作与资源共享

一、完善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为深化三医协同及健康浙江建设,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保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渠道,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谋划实施了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共同研究与参保群众健康管理等相关的难点或热点问题,通过部门合作推进联动举措落实落细。

二、多部门协同,全方位提升新居民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协同推动新居民在浙异地就医与结算便捷高效。全省医保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协同,共同落实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惠民举措。截至2025年4月底,全省共有932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开通率达到94%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异地结算服务实现全覆盖。目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到99%以上,极大地方便了新居民异地就医,避免了自费回参保地报销的资金垫付压力。二是协同“出生一件事”联办,助力新居民在浙母婴无忧。医保协同卫健、公安、人社、大数据等部门,迭代“出生一件事”联办,推进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新生儿医保码授权激活与亲情账户绑定、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生育津贴“省心办”、新生儿身份信息主动变更等医保服务事项全流程闭环服务。三是依托“一人一档”确保新居民在浙参保无忧。医保强化与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协作,聚焦新流入人口、灵活就业人员、学龄前儿童等,依托“一人一档”,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切实放开常住地、就业地的参保户籍限制,并实施城乡居民连续参保激励政策,完善相关退休政策,便利新居民在常住地参保并享受相关待遇。四是强化“医保单元”规范化建设,促进医医合作范围扩大和服务质量提升。今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合作“医保单元”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5〕19号),持续扩大“医医”合作驻院服务站,推动驻院服务站向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延伸,并结合“医保地图”及时提供服务站的精准导航和办事信息一键查询服务,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保等部门间的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强化分析利用,提升“三医”协同治理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精准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全省统建电子健康档案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覆盖宁波、温州22个县(市、区)。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健康体检系统数据导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体检结果信息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浙里办”手机客户端“浙里健康e生”等渠道向居民个人开放,居民端年访问量超1500万人次。目前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7%。此外,健康高铁已归集居民健康数据60亿条,医生端诊间可调阅电子健康档案达5200万份。

感谢您对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了解“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李颖、吴颖超

联系电话:0571-8770920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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