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85072 公开日期: 2025-06-13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5〕13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28 04:22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符帮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山区海岛县大学生乡村医生培养机制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编办、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拓宽招录范围

根据人员需求和空编空岗情况,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定向培养规划,通过高考招生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轨方式,加快培养全科医学、中医、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和本地化乡村卫生人员,加强定向培养人员履约监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公开招聘方法,适当放宽招聘对象户籍、年龄等条件和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边远山区海岛等地卫生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经直接考核后予以聘用。支持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时,优先考虑基层分院、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编外医护人员情况,安排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备基层卫生工作经验的人员,向急需补员的乡村卫生机构引流。同时,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要求,我委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机制,2024年通过省级层面统一搭建平台、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调剂、统一面试等措施,分2期招录大学生村医112人,均已入职入编。虽然《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未明确包含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村卫生室以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但我们通过深化山海地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培养高校12所,专业14个,优先满足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等紧缺专业培养需求,本科层次占90%,年均招生1200余名,累计培养2.2万人,着力为乡村医生队伍补充多元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山区海岛地区乡村医疗实际,进一步加大山区海岛地区人才招录培养、学科(专科)发展支持力度,建设优化“浙医聘”省级招才引智平台,集中组织开展统一招聘考试,着力提高岗位吸引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

2

优化管理机制

今年5月,我委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浙江省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赋能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大学生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机制,按照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配置和管理方式,在干部选拔、人事安排、岗位聘用、薪酬保障、培养考核等方面探索开展同质化管理,着力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相对稳定、水平适宜的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同时,畅通大学生乡村医生职业上升通道,鼓励将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以全员岗位管理促进职业发展,对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定向培育等途径进入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的,在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后,可参与县域医共体内岗位竞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岗位工作。新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参加赋能计划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可不再参加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培训。

《实施方案》安排了丰富的培养内容。在执业医师考试方面,重点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力争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90%以上。在“西学中”方面,重点加强针灸、推拿、中药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以及“国民学国医”线上理论学习和中医线下实践培训,力争80%以上的大学生村医具备中医执业能力。在临床技术能力方面,重点开展“技能中心+专职导师”相结合的技术培训,同时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接诊模拟教学。在常态化培训方面,重点对经过专项培养取得证书的大学生村医,在后续培养中与“万医进修”行动做好衔接,2024年山区海岛县共选派1821人次医务人员赴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建设浙江省大学生村医赋能基地,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完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体系,着力提升大学生乡村医生执医能力、中医药能力、临床诊疗能力,并提供经费保障,每年对不少于100名大学生村医开展赋能专项培养,着力提升赋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也进一步加强了编制保障、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政策倾斜。

下一步,我们将抓实抓细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持续优化大学生乡村医院管理培养机制,总结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有效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

3

强化专项保障

关于“增加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数量”,中央和我省高度重视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编制保障工作。2023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等5部门启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通知明确,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程序给予事业编制保障;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所需编制,由各省内部调剂解决,难以统筹调剂的,由中央编办备案确认。2023年以来,我省已实施两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共招录112人,目前正积极向中央编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争取专项编制支持。今年4月,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建立“编制一体化”统筹管理机制,在医共体实行编制分类核定、总量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合理流转,并明确政府举办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确有用编需要的,在医共体编制总量内统筹安排。今年5月,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赋能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周转编制等方式落实编制保障,并支持有条件的医共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

关于大学生村医职称、待遇等,近年来,根据中央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我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成熟一家、授权一家”的原则,支持山区海岛县在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实行职称自主评聘改革。针对山区海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对山区海岛县医疗卫生单位单独划定卫生中级职称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同时,我省采取多项举措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收入待遇。一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4〕71号)、《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3〕11号),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同步增长机制,允许基层卫生院绩效工资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上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不受绩效工资结构比例等限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建立山区海岛专项激励,可根据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艰苦程度、所聘岗位等因素分档确定工作补助标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二是出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薪酬激励政策。对到乡镇及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实行提前转正定级,并高定1级薪级工资,对在乡镇及以下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还允许再浮动1级薪级工资,浮动工资满8年后予以固定,固定后可继续浮动。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和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中,持续深化我省县域医共体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加强山区海岛县大学生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同时,继续为山区海岛县卫生专业技术人人才单独划定卫生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支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省内山区海岛县申报对象实行单列评审,切实提升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sjkw.zj.gov.cn/),了解更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人才处) 徐强

联系电话:0571-87709028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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