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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5-21 10:21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遴选工作,经各市推荐,省级审核,现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拟推荐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9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信函以邮寄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邮编:310006,电话:0571-87709217;电子邮箱:zjtcm@zjwjw.gov.cn

附件: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拟推荐名单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单位拟推荐名单

序号

拟推荐名单

示范名称

1

湖州市

示范市

2

绍兴市

示范市

3

富阳区

示范县

4

临平区

示范县

5

奉化区

示范县

6

永嘉县

示范县

7

平湖市

示范县

8

义乌市

示范县

9

常山县

示范县

10

遂昌县

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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