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技术、重点质控技术临床应用及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信息公开
(截至2025年4月28日)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省级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级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技术、重点质控技术临床应用信息以及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7709046。
附件:省级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技术、重点质控技术临床应用及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