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5-00042 | 公开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5〕78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院区执业的批复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对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院区进行执业验收的请示》(金卫〔2025〕38号)收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我委组织了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对儿童院区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院区执业。
二、请你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院区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手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提升同质化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4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