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7996 | 公开日期: | 2024-06-10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4〕126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之江院区科室设置调整的批复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你院《关于之江院区科室设置调整的请示》(浙同德〔2024〕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之江院区取消急诊医学科,停止急诊、发热门诊和犬伤门诊服务。请你院将有关之江院区停止急诊、发热门诊和犬伤门诊服务相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告,加强翠苑院区和之江院区间的工作衔接,充分整合和优化医院医疗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