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7978 | 公开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提〔2024〕37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答复
金爱武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4号提案《提升基层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让群众方便看中医、看上好中医》收悉。提案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借鉴意义。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商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持“基层中医化、中医特色化”,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纵深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本形成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一)加大基层中医药财政扶持力度。2022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近三年,累计下拨2.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26个山区海岛县加快推进中医医院强院建设。同时,启动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2022年-2024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7560万元用于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急诊科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不断满足山区海岛县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我省将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打造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关键着力点,各地政府大力推进实施《浙江省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规划》,30余家中医医院完成了迁建、扩建或改建工程,4家县级中医医院完成了恢复重建。“十四五”以来,全省各地继续加大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和异地兴建力度,已开工建设37个项目。全省55家县级中医医院牵头成立县域中医医共体,形成“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运行模式,实行中医药服务同质化管理。
(三)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取得成效。我省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建有基层标准化中医馆1365家,建设62个基层“旗舰”中医馆。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实现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全覆盖。推动8家省、市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26家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帮扶建设123个县域中医优势专科,加快补齐山区海岛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短板。100%县级中医医院开通电子医保、支付宝、微信等诊间付费方式,100%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配送和代煎服务。
(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省级基层名中医培养,共培养三批237名学员。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累计通过考核582人。开展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三年累计培训学员1600余人。做好中医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累计培养中医全科医生3000余人。依托94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69个省级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4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才帮带、基层帮扶、巡回医疗工作。
(五)重视基层中医药学科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建设省县级中医药优势学科44个。为落实“资源配置向县域倾斜”的要求,在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鼓励县级和基层单位申报,不作数量限制,2023年,县级及以下单位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数较去年增加82%,立项数较去年增加45%。
(六)支持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支持以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将医共体作为医保结算单位整体纳入总额预算管理,适当提高中医医共体门诊总额预算额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医。鼓励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部分慢性病病种中医治疗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制定我省不设差异系数按疾病诊断病组目录,实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同病同效同价。
二、下一步工作
您的提案提出的三方面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对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和完善基层中医药政策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围绕提案建议,在巩固基层中医药工作基础、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升基层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不断发力,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巩固基层中医药工作基础。深入实施《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千馆提升百馆示范”项目,开展基层中医馆、中医阁服务能力分级建设。组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评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三中心一在线”建设,持续开展“两专科一中心”项目,扎实做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规范应用。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遴选建设一批县域特色专科。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百医千徒”行动,培养基层实用型中医药传承人才500名以上。遴选建设一批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滚动开展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并将培训名额向山区海岛县倾斜,每年培训学员400人以上。支持市县政府与高校开展合作,开展中医师承定向学员培养。
(三)提升基层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在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设立县域专项,支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符合当地群众健康需求的慢性病、传染病、常见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依托省市单位科研资源,支持基层中医医院和省市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已在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应用的中医诊治新技术推广评价研究。
感谢您对我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管理处 周志伟
联系电话:0571-87709376 传真:0571-87709373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