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7967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提〔2024〕55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91号提案的答复
谢志坚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91号提案《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开展“医康养一体化”融合服务的建议》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省级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系列专项政策,加强政策供给、强化部门协同,深入推进我省医养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大“医中设养”政策支持力度。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3部门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辖区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功能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对应“医中设养”“养中设医”)审批登记工作,简化设立程序,优化审批环境,涉及同一层级多部门办理实行“一窗受理”,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省级明确各级政府要落实国家专项政策要求,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并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医中设养),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备案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建的医养结合机构417家,其中“养中设医”270家,“医中设养”147家。
二、加大基层“两院一体”建设支持力度。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工作清单》,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并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同时,省发展改革委大力争取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共争取养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9个,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7亿元,总投资达25.7亿元,建设养老床位8258张,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开展“医康养一体化”融合服务。
三、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级培训项目,省卫生健康委连续四年下发省级文件,组织全省域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医养结合机构(含嵌入式)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专项培训共计9961人次,并率先将项目拓展至省级医院设有全科、康复、护理、心理及营养等有关科室的医护人员,作为医养人才师资力量储备。目前,全省已建医养结合培训基地20个,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双提升。实施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3年累计培训综合性医院及医养机构的老年医学科医师、护士507人。2021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指导杭州市率先开展紧密型医养联合体建设,牵头医院接收医养结合机构进修学习118人次,专家下沉448人次,开展学术讲座88场,AHA培训282人次。
四、加强财政投入和绩效激励。根据国家、省系列专项政策,省财政厅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一是加大福彩公益金对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力度。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正式运营满2年的,所在县(市、区)可通过福彩公益金对给予适当支持。同时,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彩公益金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给予支持倾斜。二是将医养结合相关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老年人健康管理与医养结合服务已纳入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所需经费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统筹解决。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含中央)21.77亿元,支持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2024-2026年,省财政将每年对遴选出的“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进行资金补助,2024年已安排1200万元支持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建设。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推进“医养结合”相关政策规划与项目加快落地。同时以培育“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契机,充分发挥《浙江省遴选推荐评估细则》的作用,推动“福彩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政策”落实落地,保障医养结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王颖
联系电话:0571-8770948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