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963 公开日期: 2024-07-11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4〕53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1 09:28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张建锋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33号提案《关于提升数字健康水平加快医疗AI应用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数据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医学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提升医疗水平,改善诊断和治疗效果,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等具有重要作用。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缺少统一的医疗AI产品监管标准和评估方法,产品难以规模化应用等是目前反映较为突出且亟待解决的问题。您给出的建立高质量数据集,加快医疗AI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建议,对加快推动医学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积极予以采纳。

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建设高质量医学影像数据集

近年来,我们以健康云、健康数据高铁为核心,夯实数字健康新基建,全面提升了卫生健康数据跨层级、跨条线的交换和共享水平。在此基础上,着力建设浙江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为医学人工智能的应用和发展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统筹建设公共服务云—“浙江健康云”。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营、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建设管理模式,建设面向全省卫生健康行业的公共服务云,实现对卫生健康行业各类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安全资源等数字资源的集约化建设管理,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事医疗健康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统一、安全、高效、开放的云基础设施支撑服务。

(二)创新构建健康数据高铁。省级层面统一编制了省域健康数据汇集的系列数据标准和业务编码,累计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布数据传输规范14个,统一数据字典表单64张、数据字段1200余条。建成“两段、三端”架构的浙江健康数据高铁,贯穿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全省11市339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覆盖率100%)以及14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00%),标准化实时归集健康医疗数据。

(三)建设浙江“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全面开展数据治理和分类分级管理,涵盖医卫资源、医疗运营、公共卫生等六大类的715个一级目录和7694个二级类目,实现数据资源的标准化、目录化。持续提升公共数据权限管控、数据脱敏、数据加密、数据水印、接口监测、态势感知等数据安全基础能力并常态化应用,构建安全沙箱,确保数据在共享和分析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的目标。以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为主体,构建多方可信环境,打造安全可信的数据开放体系,认证数据价值,转化为可流通的数据资产。目前,已汇聚4470多万份健康档案、5600多万份电子病历、3亿份医学检验检查报告等海量数据资源,日均共享数据超1000万条。

(四)创新探索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联合省大数据局、杭州市数据局、阿里健康等,以“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为原则,集成数据、算法、算力优势,将脱敏、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流转到杭州市运营域,创新研发医学AI大模型,开启了省域医疗健康数据授权应用的先河。

二、关于加快医疗AI技术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

(一)优化政策环境。近年来,我委参与和推动了多项支持医学人工智能发展政策的出台。2017年,浙江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机器人+”行动计划》,明确推进医疗领域智能机器人应用,在省市重点医院率先开展医疗机器人应用示范。2021年发布的《浙江省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将有序发展医疗人工智能和医疗大数据,加速人工智能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全省域推进“健康大脑+智慧医疗”。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推广普及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实现人工智能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全新突破。2024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医疗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推进智慧医院、智慧康养和智能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发展智能诊疗、疾病风险预测、医用机器人等应用场景。

(二)强化医疗AI技术研发。“十四五”以来,我省围绕智慧医疗、数字诊疗设备、智能诊疗决策支持系统等重点领域,累计立项支持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88项,投入省财政资金5.4亿元。组建浙江省智能诊疗设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浙江省智慧医疗创新中心,建设了医学电子与数字健康、智慧医疗等10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技术和区块链等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未来医疗领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三)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省药监局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和优先审批程序,对于健培、深睿、博联、依图等重点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开展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省经信厅组织开展省内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促进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专利布局优的企业更快获得专利保护;会同省财政厅谋划出台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专项激励政策,2024年度通过揭榜挂帅支持合成生物、眼健康等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建设,实施一批创新载体(平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创新场景示范应用等建设项目。省数据局举办2023“之江杯”数据治理与创新利用大赛,打造“基于影像云的肺癌早筛”“观骨·智慧骨龄发育检测”等一批群众获得感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标志性成果。

三、关于开展先行先试普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一)推动医研企联合创新攻关。推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医学人工智能研发,将研究型医院建设作为加快医学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要求研究型医院对标医学科技发展前沿方向和浙江健康产业特色,推进医学与先进制造业、新材料研发、人工智能应用等深度融合,推动医研企联合创新攻关;在2025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和卫生管理研究项目立项建议征集过程中,将医疗大数据分析、医学人工智能开发应用等列为立项建议的重点支持领域。省经信厅组织有关企业、医疗机构参加国家工信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各单位在微创、遗传代谢病、高发癌症、眼科等医学领域开发智能诊断软件或系统平台,建立医疗数据中心和临床试验中心,共同推动诊研医一体化应用。

(二)推广普及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围绕建高峰、强县域、稳基层、优服务,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卫生健康事业深度融合,突破时空限制、改变交互方式,统一服务标准,提升就医体验。面向公众,研发上线全国首个省域共享、数实融合的数字健康人·安诊儿,打造人人拥有陪伴一生的专属数字家庭医生。目前已承载就医陪诊、智能导诊、用药助手、病情咨询等7大功能;嵌入医学AI大模型,通过与“安诊儿”的语音对话,帮助群众解决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已覆盖省市级医院92家,上线半年来服务量超160万人次,用户满意度超过98%。面向医生,推广普及“浙里智医”集成应用,打通优质医疗资源和高端医疗技术下沉通道,提供辅助诊断、辅助阅片、合理用药,诊后随访等智能化服务,缓解基层人力不足、能力不足等问题。目前已在全省11个市、86个县(市、区)推广应用,累计服务4.1万余名基层医生,开展辅助诊疗服务6400万次。面向医院,编制发布《浙江未来医院建设白皮书》,形成未来医院“1-3-5-7”的总体架构,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未来医院的探索实践;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新兴技术开展精细化医院管理服务,打造“院长驾驶舱”等智能化应用场景。

(三)激发市场活力。我省连续两年承办全国数字健康创新应用大赛医学人工智能主题赛,设置前沿创新(大模型、脑机等)、数字疗法,数字影像、智能服务、数智中医等5个赛道,汇集和遴选国内医学人工智能最高水平的研发和应用项目,促进优秀成果转化推广、激励医研企协同创新,目前已经吸纳了一批相对成熟的获奖项目(产品)入驻浙江省医学人工智能“组件超市”,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赋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提案建议,一是继续强化政策保障。探索制定医学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指南,完善省级医学人工智能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促进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发展。持续开展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工作,推动医学与药学、管理、工程、经济、信息等学科跨界融合,支持医疗AI领域技术研发。二是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迭代攻关清单,围绕智慧医疗、数字诊疗设备、智能诊疗决策支持系统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大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力度,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数字诊疗产品和设备。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数字医疗领域国际顶尖人才和团队。在重大人才工程中大力支持生命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依托我省各类科技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医疗领域国际顶尖人才和团队按规定给予支持。四是推进医学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强化政医研企协同,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在远程诊断、智慧医疗、个体化治疗等新业态和新模式上建立竞争优势,打造覆盖全人群、全周期的数字健康服务体系,赋能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吴家道

联系电话:0571-87709218传真:0571-87709365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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