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947 公开日期: 2024-06-25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4〕12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0 17:49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冯志刚委员:

您领衔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78号提案《关于加强4-6岁乡村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落实、推动共富共“愈”的建议》收悉,经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的工作情况和成效

近几年,我省非常重视儿童孤独症的筛查和干预康复工作,特别是乡村孤独症儿童,在加大宣传为孤独症儿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基础上,不断加强0-6岁儿童孤独症的早筛早诊工作,完善儿童孤独症的干预康复体系。不断提高康复补助标准,扩容儿童康复医疗资源,突出基层儿童孤独症干预康复能力建设,提升乡村孤独症儿童康复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乡村孤独症儿童同治共愈。

(一)强化政策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公共服务“ 七优享” 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将儿童发育监测项目纳入“幼有善育”重要内容。省政府残工委印发《浙江省“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工作方案》,以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推进包含孤独症儿童康复等在内的全程服务对策措施。2023年,我省又印发《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有效预防、减少、控制儿童残疾发生、发展,促进家庭幸福。民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乡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体系,突出做好包括孤独症儿童在内的帮扶救助工作。2023年8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浙江省 0-6 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的县乡村服务体系。全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建成300 多家“医、防、护”整合型的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为乡村孤独症儿童提供了便捷的筛查干预康复服务。今年5月份,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心理监测评价和转介诊疗服务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注重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指导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单位,通过全国助残日、世界孤独症日、六一儿童节、世界精神卫生日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儿童心理和儿童孤独症的科普宣传,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围绕儿童孤独症早期筛查、诊断、康复等内容扩大宣传。运用“浙里护苗”“浙里心晴”等公共平台,推送孤独症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健康科普、心理测评、专家咨询、预约挂号、心理训练和公益项目等一体化宣传和服务,提倡社会包容和接纳,营造理解、关心、帮助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良好氛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幼儿园、托儿所建立了联动机制,应幼儿园、托儿所需求,儿童保健人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技术指导,为幼儿园、托儿所开展对儿童、家长和幼儿教师等群体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师资支持,重点是识别儿童心理情绪和孤独症问题,提升幼儿园教师、托儿所人员对孤独症的识别和干预能力。

(三)开展城乡同质的孤独症早筛早诊。2022年底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建立了浙江省儿童孤独症诊治协作组,今年年初医院在协作组的基础上成立了儿童孤独症诊治中心,中心统一了全省儿童孤独症筛查量表,制定了早筛早诊的操作指南,为儿童孤独症的筛查干预打下了良好基础,使儿童孤独症防治关口前移。目前,全省有149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儿童孤独症的初筛工作,乡镇卫生院对乡村4-6岁儿童孤独症初筛实现了全覆盖,并将儿童孤独症筛查数据纳入到0-6岁儿童保健档案管理。各初筛机构与幼儿园密切合作,儿童保健人员对在园的36月龄和4、5、6岁儿童共进行4次系统的保健服务,运用《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和《孤独症筛查量表》对其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了解在园儿童语言认知、情绪和社会交往能力,对筛查发现有心理行为发育偏离的,建议家长及时转送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筛查、诊治。2023年,在98.3万儿童标准化心理行为发育筛查中,对其中30多万儿童进行了孤独症量表的筛查,5万多名儿童在县级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复筛,对疑似孤独症的儿童转送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全年约有15000多名儿童被诊断为孤独症,为患儿早期干预康复创造了条件。

(四)提高孤独症康复补助标准。2022年,我省出台了《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明确0-6周岁的孤独症儿童,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基本康复训练的,对其自付部分在最高补贴标准内按实给予补贴,每月最高补贴3000元,每年最高补贴30000元。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从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我省儿童康复症康复补贴标准为全国省域最高。2022、2023 年全省分别为 6411 人次、8601人次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补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28亿元支持0-6周岁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训练。

(五)做好孤独症干预康复。我省加强了儿童康复专业机构建设,省政府连续两年将规范化儿童康复机构能力提升建设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提升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近几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防、护”整合型的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二级甲等以上妇幼保健院都建立了儿童心理科和儿童康复科,建成了可提供孤独症专业康复的医疗机构有49家,其中妇幼保健机构26家。加强康复技能培训。近两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加强了对全省儿童保健、康复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省级层面每年举办2期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人员孤独症干预知识培训,已培训专业康复师110余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层儿童保健人员的培训实现全覆盖,加强对孤独症儿童家长和幼儿园教师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家庭和幼儿园在儿童孤独症干预康复中的作用。浙江省儿童医院作为全省儿童孤独症最权威的诊疗机构,已拥有完善的孤独症儿童功能评估、诊断性评估、教育评估和国际认证的循证干预技术。大部分患儿已在各级儿童康复机构接受专业的干预康复治疗。近几年,我省加大了对儿童康复专业队伍建设,举办康复医师转岗培训6期,不断壮大康复医师队伍。2023底,全省共有注册康复师7028名,比2022年底增加了1493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扩大科普宣教、加大康复救助支持力度、提高筛查诊治质量和全程服务上下功夫,促进4-6岁乡村儿童孤独症干预康复水平的提升。

(一)制定出台政策。今年拟以省政府残工委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孤独症人士全程支持服务的实施意见》,对全面落实0-6 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提出要求,逐步将更多的孤独症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全面落实儿童孤独症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结算政策,进一步提高孤独症儿童早筛诊断、早期干预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孤独症人士全程支持服务体系。探索将儿童孤独症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儿童孤独症康复干预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并制定相关政策。

(二)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针对乡村地区儿童孤独症宣传力度不深入,家长认知水平低的现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建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人员为核心的儿童孤独症宣教团队和以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专家组成的孤独症宣教专家指导组。深入到幼儿园、乡村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偏远乡村地区孤独症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农村儿童家长的认知水平,提高孤独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康复的依从性。不断探索孤独症宣教新模式,将在杭州市临平区建设首个省级残疾预防宣传阵地,突出孤独症基本知识科普教育。利用省市县三级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支持社会各界开展多形式宣传,组织各类专题活动,提高公众对孤独症的认知。

(三)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在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中,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筛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复筛是首要环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至关重要,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的能力。通过资源整合、专科联盟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的筛查和康复干预能力,使乡村孤独症儿童获得便利的同质化的康复干预服务。并通过定点培训培养方式,为基层培养孤独症筛查和康复干预人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统筹有关资源,形成较为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围绕筛查、转诊、康复干预的全链条服务,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能职责,明确转诊机制和能力建设要求。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针对儿童孤独症信息不对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孤独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化应用集成。对妇幼信息系统儿童保健档案中的孤独症筛查信息进行规范统一。探索在“浙里心晴”开放儿童孤独症筛查量表,方便儿童家长利用手机进行自测,使异常儿童得以早期被发现,不至于错过最佳干预期。浙江省儿童医院儿童康复质控中心及儿童孤独症诊治中心及时统计汇总全省儿童孤独症相关工作数据,对全省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等数据信息进行归集共享。省卫生健康委也将定期与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共享数据信息。

感谢您对我省妇幼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余仁桥

联系电话:13735838008    传  真:8770931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5日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