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937 公开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4〕1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0 17:3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王良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8号提案《低生育潮围产医学面临“四大挑战”及对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出生人口下降,产科、新生儿科等围产相关科室服务人群减少,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升高,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上,我们主要做好“3个统筹”:一是统筹政策支持。推进优质高效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近5年新增16家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对43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医疗设备配备等给予补助,妇幼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改善公立医院产科、儿科住院条件,改造提升病房环境,加大高品质、普惠型产科床位配置,产科单人间、双人间比例达到80%以上,群众医疗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二是统筹资源整合。通过组建医联体、专科联盟、对口支援等方式,推进省、市级优质妇幼资源下沉,依托省统建的“云上妇幼”平台加大培训指导,已为基层培训妇幼健康人员87万人次。加大综合医院与妇幼保健机构协同,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孕产妇死亡率(2.55/10万)和婴儿死亡率(1.44‰)等母婴安全核心指标持续巩固历史低位。将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巩固在97%以上。三是统筹平台建设。打造省级统建的智慧妇幼集成平台,融入“健康大脑+”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服务。依托“浙里办”,整合孕前优生、出生分娩、婴幼儿照护等资源,贯通生育全程,上线服务模块40余个,服务群众1100多万人次,群众满意度99.7%。

下一步,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健全服务体系。推进省、市、县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水平,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大部制改革,持续推进临床与保健有效融合。积极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等建设,推进改善产科、儿科等病房环境,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就医体验。二是强化人员队伍。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高层次妇幼专业人才,加强对人才的关心关爱,提供科研、工作、生活等全方位保障。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内部分配向群众急需的妇幼紧缺专业倾斜,保障妇幼人员薪酬待遇。实施万名基层医生进修行动方案,瞄准“基层短缺、服务所需、发展所要”,分层分类推进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基层妇幼人才队伍。三是提升专科水平。打造一批高质量妇幼医疗联合体或专科联盟,以业务托管、对口支援等形式支持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深入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强化国家区域儿童医学中心龙头带动,推进优质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均衡布局、扩容下沉。加强青春期保健、孕前优生、孕产保健、更年期保健等专科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集预防保健和妇女常见病诊治为一体的妇幼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妇幼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徐玮

联系电话:0571-87709067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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