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922 公开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4〕1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绍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0 16:59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马高祥代表:

您提出的绍8号《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我省构建优质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完善政策保障、建立专业稳定的人才队伍、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处室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红十字会,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建议省委编办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支持设区市设置独立型急救中心,指导部分尚未设置院前急救机构的县(市)建立机构。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积极联合省委编办等省级有关部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机制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院前急救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院前急救机构78全省院前急救工作人员9200余人基本满足我省院前急救医疗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省委编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指导各设区市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在现有卫生健康系统编制总量内,充分挖潜,用于加强院前急救工作力量配备。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地统筹用好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的医护力量,完善配合协作机制,建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急救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

2

建议省人大和省司法厅在院前医疗急救立法工作中予以指导和支持,加快推进《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立法,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我委指导制定了《院前急救基本数据集:浙江改良标准》,为全省院前急救数据互联互通提供了标准化基础。2021年我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了《浙江省进一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强院前急救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制度体系。这些为积极推进省院前医疗急救立法进程打下了坚实基础。经我委与省人大和省司法厅共同努力,《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预备审议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与省人大和省司法厅保持沟通,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加快推进《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3

建议省人力社保厅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设立院前急救专业,指导各地合理确定人员薪酬水平,推动院前急救机构编制内医师薪酬水平与县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持平,支持调度员和救护车驾驶员工资薪酬待遇参照公安辅警待遇。

2019年,我委联合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采取统一组织招聘、分散招聘、专场招聘、院校招聘等多种形式,拓展各级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招聘急救人才渠道。县域医共体建立统一设岗、统一竞聘、统一使用的人员统筹使用机制,不断拓宽包括院前急救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目前,我委正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人力社保厅,鼓励各地定向培养医学专业学生到院前医疗急救岗位,规范设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不断加强院前急救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根据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急救医护人员薪酬待遇政策。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研究论证在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设置院前急救专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在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设置院前急救专业的需求。

4

建议省红十字会加大公众急救能力培训力度,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配置,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2021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应急救护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救在身边”工作体系建设。2023年9月,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联合印发《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全省居民应急救护知识累计普及率达到40%。2021-2023年,全省开展应急救护持证培训188万人,开展普及培训1687万人次。2024年1月,浙江省地方标准《公众应急救护培训管理规范》正式实施,对公众救护培训的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培训安排、培训分类、考官管理、考核、复训、评价改进等内容予以规范。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我委牵头落实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1万台民生实事项目,在全省11市89县(市、区)增加13053台AED,全部配置到位将达到每10万人40台。省红十字会对应培训CPR+AED操作使用人员5万名以上

下一步,我委协同省级相关部门重点在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政策保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立法进程,为构建优质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提供更多政策保障。二是加强院前急救和社会救护力量联动机制。深化“浙里急救”平台建设,推动试点开展调度系统与现场急救志愿者、AED等资源联动,推进救护车到达前智能联动场景应用开发,促进社会化急救和院前医疗专业急救融合发展。三是高标准完成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联合省红十字会落实好“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1万台”“培训应急救护人员5万人以上”民生实事项目,增加公共急救资源的可及性。四是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积极宣贯《公众应急救护培训管理规范》省域标准,协同省红十字会深入实施“救在身边”八大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院前急救机构、医疗机构、各级红十字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优势开展规范化公众应急救护培训。五是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急救的良好氛围。联合省红十字会,结合“浙江骄傲”“浙江好人”“最美浙江人·最美救护人”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应急救志愿者等见义勇为、成功施救的典型事例,形成全社会支持急救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录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了解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处  郑彬

联系电话:0571-87709575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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