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920 公开日期: 2024-06-20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4〕6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0 16:5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吴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政策、改进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和省妇联,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23年我省启动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省政府成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推进,“七优享”工程七大领域牵头部门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推进“幼有善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并对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开展无感监测,推动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工作专班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与有关民生实事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加大进度监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坚持基层为要,出台相应措施

积极构建并完善贯穿省市县三级、领域全覆盖的“1+11+N”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1”指印发实施《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内容涵盖23个部门、11大服务领域、101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同步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许多服务事项已不再区分户籍非户籍、常住或流动人口;“11”指推动全省11个设区市按照省标准,调整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N”指推动“N”个有较大人口规模的重点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近期,我委围绕妇幼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健全以常住人口为服务对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将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对象从省内户籍扩展到常住人口,围绕生育全周期,提供出生缺陷预防、“两癌”检查等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坚持服务至上,强化数字赋能

创新智慧妇幼数字服务新模式一是统建省级妇幼健康管理平台,推进与全员人口、预防接种、健康档案等系统互通,推动省、市、县三级贯通。二是在“浙里办”集成建设“浙有善育”服务专栏,上线服务模块40余个,为群众提供涵盖“两癌”查机构查询、服务预约、结果查询等全生育周期优质服务,已累计服务1100多万人次,群众满意度99.7%。三是打造多项便民服务应用,在全国率先推进出生“一件事”改革,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事项“刷脸申请、一次不跑”,累计惠及87万新生儿家庭;上线“浙里新居民”,通过“无感积分”功能,向新居民提供包括积分入学、积分落户等便捷公共服务。

下一步,持续迭代智慧妇幼服务,构建贯穿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生长全过程的数据共享和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提供连续全程智慧服务,提妇女儿童服务体验。

4

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技术水平

为加强“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我省于2017年印发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成立省级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制订“两癌”检查规范和技术流程,组织师资对市、县级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考核。省妇女宫颈癌检查培训指导中心设在省妇女保健院,省妇女乳腺癌检查培训指导中心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个培训中心已累计培训近5000人次。同时,依托省级“云上妇幼”平台,建立了覆盖807家“两癌”初筛机构、5000余位医务人员的在线技能培训中心,进一步扩大了培训覆盖面。

下一步,依托省级培训指导中心和“云上妇幼平台,持续开展“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两癌筛查服务水平。

5

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工作开展

各级财政加大保障力度,推进“两癌”检查项目提质扩面。一是检查人群扩面,受益人群从部分农村妇女,扩展到全省所有35-64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妇女;二是检查标准提升,宫颈癌筛查以全人群HPV初筛和筛查可疑人群TCT检测更替巴氏细胞涂片筛查,人均项目经费标准提高70%;2022年版工作方案又将宫颈癌HPV检测包含的高危型别由原13种调整至14种;三是经费保障落实,建立完善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将“两癌”检查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确认为中央、省、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两癌”检查项目经费保障,优化项目内涵,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两癌”早检查、早诊断、早治疗。

6

强化舆论引导,普及防治知识

我省加大“两癌”防治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 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各级妇联围绕“两癌”防治、更年期保健、心理健康等社会关注热点,发挥专家、巾帼志愿者作用,举办“好家风·健康行”等主题活动,2023年近2.6万人次参与。同时,组建“两癌”防治省级指导专家组,编制发布“两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20条,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指导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开展“两癌”筛查近1500万人次,群众“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8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5%以上。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社会宣教,普及健康知识,不断提高项目知晓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群众“两癌”防治素养和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了解全省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信息。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徐玮

联系电话:0571-87709067

附件:浙江省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进展和2024年重点工作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浙江省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进展和2024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现代化“九大行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幼有善育工作。紧扣全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和十方面民生实事部署要求,着力推进“幼有善育”重点工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印发《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实施方案(2023-2027年)》,聚焦0-6岁目标人群和生育、养育环节,重点围绕生育服务、儿童健康等重点任务,指导各地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二是推进重点项目。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浙大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义乌分院主体工程均结顶并启动装修,推动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省域均衡布局。三是创新“医防护”一体化管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建设270余家“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一站式”为婴幼儿提供预防接种、儿科医疗、儿童保健、婴幼儿照护、家庭访视等一体化服务。开展家庭养育照护小组和儿童早期发展活动2.5余场次,30余万个婴幼儿及家庭受益。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示范引领,为推进“幼有善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年来,国家级媒体报道130余篇,省级及地方媒体报道800余篇,报送信息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19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专刊刊登15篇。

(二)夯实基础,着力提升妇幼服务能力。以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服务网底,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快项目带动。推进妇幼重大项目建设,第一批7个纳入“幼有善育”省级重大项目;实施妇幼能力提升项目,对省级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云上妇幼”、人才队伍建设及设备配备等给予补助。二是加大考核推动。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2022年度全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结果通报中,全国19家A++妇幼机构中我省5家,数量全国第一。第四周期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有序推进,两个地市实现三级妇幼保健院零的突破。三是加强安全保障。建设母婴安全省份,完成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体系评估并报送国家委,母婴安全核心指标持续巩固,2023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2.44/10万,持续保持历史低位。四是开展技能竞赛。全面启动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高效完成省级选拔赛,累计覆盖6000余人次,省级决赛累计在线浏览量超过24万人次,掀起了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生动展现了妇幼健康工作者的良好风貌。

(三)服务民生,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十四五”妇女儿童两规相关指标预期均可达标,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82.3岁,已提前达到82岁的规划目标。一是提高优生优育水平。深入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加强省级产前诊断中心能力建设,推动每个县(市)至少设置1家产前筛查机构。印发新版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工作方案,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病种由4种扩展到29种。二是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0-3岁婴幼儿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全年监测筛查98万余人,早期发展指导100万余人。推广小儿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用中医辨证施治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推进出生一件事,当年惠及21.6万家庭,会同长三角“三省一市”30个部门联合出台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三是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省级9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加速消除宫颈癌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宫颈癌防治关爱服务体系,在宁波等地试点全程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两癌”筛查、门诊机会性检查和女职工健康体检相关数据共享,推动了早诊断、早治疗。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妇幼健康服务需求相比,我省妇幼健康工作仍面临发展不平衡、服务不充分等诸多挑战。一是机构标准化建设有短板。按照“辖区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普遍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的要求,仍未全面达标。二是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三级妇幼机构相对集中在杭州、宁波和金华,未定级机构相对集中在浙南。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改革赋能、服务提质,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推动设区市建有三级妇幼保健院、常住人口30万以上县建有二级妇幼保健院。推进四大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做好妇幼保健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工作,强化结果应用。

(二)推进母婴安全省份建设。强化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评估,依托“云上妇幼”平台加强基层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远程会诊和双向转诊,持续巩固母婴安全工作成果。

(三)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制订出生缺陷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基层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实施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推进预防接种、筛查、诊断、治疗一体的干预模式。制订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提升重点人群生殖健康水平。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全面推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小组活动。

(四)迭代妇幼健康数字服务。完善省级妇幼健康管理平台功能,纵向贯通省市县、横向互联部门机构。迭代“浙有善育”数字服务终端,整合提供生育全程便民服务,聚焦母婴安全、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和出生医学证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等难点,探索智能监测预警应用,提升管理服务精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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