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918 公开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4〕20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绍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0 16:47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马高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级大医院跨地区布局背景下打造高水平区级医院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模式、改进县级医院发展工作、促进县级医院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大财政投入,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一是统筹财政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县级医院投入政策,完善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加大对医疗服务投入补偿力度。二是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县级医院通过业务整合、布局调整、功能转型等,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承担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临床教学、研究及成果转化,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工作。镇街卫生院定位为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平台。

针对其中第1点,2022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对于完善相关财政补偿机制以进一步促进县级医院发展提出明确规定。要求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加快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基本建设、购置设备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我委将属地政府梳理和推进县级医院化债工作纳入2023年度健康浙江考核指标,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化债力度,加大对县医院投入。

针对其中第2点,2021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下称“十四五”规划)中对于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给予明确定位。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功能,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任务、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接收上级医院下转患者,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

2

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能级。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通过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半径,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儿科和孕产妇救治能力,打造一批县市级领先学科和医疗中心,支持县级医院开展医学领先技术应用和临床研究,大力发展精准医疗和智慧医疗,打造转化医学高地和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平台。鼓励业务骨干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高层次临床专科人才引进和培养。二是推进整合型医疗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为手段,探索建立医院内整合型服务模式,逐步实现预约、就诊、转诊、出入院、付费、随访、检验检查等全流程服务。三是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县级医院向上与省级医院信息系统对接,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等多种形式,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四是推进部分县级医院转型发展。在充分考虑县级医院的基础水平、功能任务、专科设置、运营状况和病源结构等基础上,推进部分县级医院,向医疗资源薄弱区域调整,或转型为康复、医养结合等专科医疗机构,优化医疗资源结构,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针对其中第1点,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要求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支持服务能力较强的县级三级医院提升临床诊疗服务能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通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目前我省已有6家县级综合医院,6家医院在2022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A等级。2024年围绕县域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将县域急诊急救三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标准化建设纳入2024年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集中力量在县域内建强急诊急救三大中心。

针对其中第2、3点,“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县级医院的智慧医院建设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2022年度全省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为4.25级,较2021年提升0.05级。2022年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排名全国第3位。

针对其中第4点,“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各地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基础水平、功能任务、专科设置、运营状况和病源结构等,有序引导部分区级医院转型发展,向人口导入、医疗资源薄弱区域调整,或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我委印发《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城市社区和县域内有一定专科特色基础的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等专科医院”。

3

实施差异发展,实现业务错位发展。一是做强特色专科。确定“保持优势、培育新兴、发展特色”的学科建设思路,发展省级医院冲击不大的小专科如针灸推拿科、中医康复科、皮肤美容科等。二是优化服务和环境。通过流程再造、温馨服务和环境改造,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提升服务品质,留住病人。三是充分利用医共体网络。建立各分院专科转诊群,需上转病人,由分院医生直接与总院医生联系,并由总院负责病人的全部诊疗流程。与分院联合,开展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四是借助上级医院力量。做强做大上级专家诊疗基地业务,充分利用各大医院的品牌和技术优势,留住高质量病人。

针对其中第1、2点,高水平县级医院提出县医院要按照强核心专科、抓重点专病、补薄弱专科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推动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心血管、癌症、儿童医学、老年医学等专病诊治中心建设。2022年、2023年合计安排4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支持县级医院提升专科能力,减少病人流出。

针对其中第3点,“实施意见”要求增强县域医共体辐射带动作用。要以高水平县级医院为龙头,深化县域医共体“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改革,加快提升成员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要支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床位使用率稳步提升,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

针对其中第4点,我委于2022年制定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省级医院与地方医疗合作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卫发〔2022〕25号),明确省级医院与地方医疗合作项目管理要求,突出政府在省级医院与地方医疗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医疗合作项目合规性审查。优先支持省级医院与山区海岛县(市、区)开展医疗合作避免在医疗资源富裕区域重复建设,防止出现省级医院与地方医院低水平竞争、“虹吸”基层专家人才、病人等情况,以加快地方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更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和均衡布局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处  邵文杰

联系电话:0571-87709363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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