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910 公开日期: 2024-06-2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4〕17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绍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0 16:03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马高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结构性调整每千人口床位数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适当提高城市综合性医院千人床位指标。结合各类影响因素和每个城市的发展阶段与水平,综合研究评判,合理确定社会医疗卫生机构的千人床位配置标准,既要满足社会医疗床位需求,又要能够兼顾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关系,实现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近年来,我委通过深化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县域医共体改革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能。

目前,全省千人床位数6.13张,对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7.5张目标经评估,我们认为既较难实现,也没有必要。从国际上看,高收入国家平均为5.28张,欧美部分国家近年来还出现了床位下降的趋势;从国内看,千人床最低的是广东,4.81张,北京、上海、江苏都在6-7张左右,而青海、甘肃、云南、贵州等西部地区均超过了7张;从我省现状看,我省床位属于“中低配置、高利用”,据统计,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9.6%,列全国第2位(上海第一,79.7%,全国平均71%);平均住院日7.7天,列全国第1位(全国平均9天),我完全可以通过现有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床位的科学配置。我们认为,当前医疗资源布局的主要矛盾已经从过去的资源总量不足,转化为资源的结构性短缺和区域配置不均衡问题,重点要加强专科医疗资源供给,补齐山区海岛等薄弱地区资源短板。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支持社会办专科医院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批行业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广泛认可的医疗集团。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小型化、社区化、门诊化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便利可及的医疗服务。

2

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规模,增设日间康复中心、家庭保健服务等功能,补充上级医院数量有限、空间覆盖有限的局限性,分担上级医院重病治后恢复的压力,释放三级医院有限的空间资源的同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做实“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并逐步完善医共体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2023年,医共体牵头医院专家至成员单位门诊近20万次,帮助成员单位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000余项,99%的成员单位常规开设夜间急诊(所有成员单位夜间急诊均开设到22时),96.62%成员单位开展手术操作,联合病房出院人次21万余次,同比提升69.5%。

二是完善县乡一体化服务体系。针对县乡之间层级断裂、服务脱节的问题,全面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共享模式,成熟应用网上预约、在线支付、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药品网络配送,“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连、信息通”态势显现,分级诊疗格局逐渐形成。2023年,医共体牵头医院向成员单位下转同比提升31.6%,成员单位向牵头医院上转同比下降2.5%。

三是推动基层机构达标提升。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对2021年前达到能力标准的机构开展“回头看”,确保达到新版标准要求。对创建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要求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对创建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建设康复医学科。目前我省共有529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中有93家创建为社区医院。

四是规范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残疾、失独家庭老年人等群体,结合实际,按需提供居家医疗、居家康复、药品配送、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服务,做好“健康守门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整合县域牵头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培育提升一批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区域内分中心,提高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县域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提升基层资源利用效率。实施“万医进修”工程,强化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示范教学等学习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3

鼓励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的开设并交由社会资本自由运作,政府做好制度监管,通过患者“用脚投票”,优胜劣汰,达到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目的。

 

一是加快推进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各地在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康复病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目前,全省有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中心、站)317家,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5张以上。

二是持续推动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明确各级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2019年我委联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3部门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辖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简化设立程序,优化审批环境,涉及同一层级多部门办理实行“一窗受理”,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至2023年底,全省已建两证齐全(同时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备案书)的医养结合机构417家,其中“养设医”270家,“医设养”147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各地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并在浙里办APP“浙里医养”公布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相关信息。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s://wsjkw.zj.gov.cn/),了解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基层卫生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  郑建华

联系电话:0571-87709132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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