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7904 | 公开日期: | 2024-07-03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建〔2024〕28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42号建议的答复
潘轶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改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减少心脑血管疾病急性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我委经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疾控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强化关口前移,构建智慧化主动健康新模式。坚持预防为主模式,改变以治疗为中心的模式,健全以预防为中心的现代医学。以主动健康策略应对,建立主动健康实验室、主动健康与智慧医疗实验室,构建智慧化主动健康新模式(智慧化管理机制,智慧化检测新技术,智慧化监测应用),对个人或群体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健康管理。强化心血管病危险因素筛查和早期发现,对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完善从高危人群筛查到早期诊断、规范化治疗以及康复服务一体化全流程管理。 | 1.深入开展健康宣传教育,以开展居民心血管病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为契机,结合“全国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世界卒中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自我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的意识,督促主动践行防治行为。 2.探索基层“三高共管”的综合管理模式,开展血脂异常基层规范管理研究,定期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探索适宜基层的血脂异常防治技术。 |
2 | 加强推动健康科技创新,解决防控关键技术问题。加强高质量临床医学研究和协同网络建设,以多中心项目推动,对危险因素进行强化全程管理。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拓展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效率及质量,如健康信息平台APP开发等,持续提升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提高主动健康和老年健康服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对生命过程中健康状况变化的认知水平。以人群内在功能和参与能力提升为效果评价,加强适老助老辅助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大健康科技支撑力度。通过科技赋能,维护延长人体功能、防控疾病;提升健康水平,减轻疾病照护负担。开辟健康产业新赛道,引领产业升级换代,转变和增强经济增长的动力和资源,为实现健康浙江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 1.持续加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科研投入,完善省心血管病诊治重点实验室、省心脑血管检测技术与药效评价重点实验室等组建后的应用与管理制度,为推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2.加强健康影响因素干预,认真总结评估心血管病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数据,研判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进行综合干预,真正做到早预防。 |
3 | 要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社会、个人四方责任。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从源头入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制定激励机制,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健康政策的实施。确保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支持相关部门在健康领域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形成疾病防治的强大合力,狠抓督促落实,完善评价机制,切实保障防治工作效果。 | 1.深入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委、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履职,形成合理,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开展防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要求实施,强化质量控制,确保项目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为出台心脑血管疾病防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
4 | 推广家庭血压监测,提高预防管理能力。家庭血压监测通常由被测量者本人或由家庭成员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完成,也可称为自测血压或家庭自测血压。家庭血压监测还被认为是患者教育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患者更加明确的认识高血压这一疾病,有助于增强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管理高血压的参与意识,改善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控制率。因此,家庭血压监测和管理是提升高血压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建议推广家庭血压监测临床应用,提倡家庭血压达标,提升高血压的管理水平,有效降低人群中因高血压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运用家庭血压监测也可提高群众对血压的知晓率,更加准确地评估高血压患者的控制达标情况。 | 1.以未控制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为突破口,在长兴县、德清县等6县(区)作为以血脂异常为重点的“三高共管”试点基础上,通过自测血压计等穿戴设备的应用,了解患者血压状况,综合分析血压未控制原因,并进行针对性分析研究,探索建立未控制高血压的预防、诊疗、管理新方法和新模式。 2.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两慢”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要求,在基层开展“三高共管”,重点针对难治性高血压、高血脂等人群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提高血压控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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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 谭永忠
联系电话:0571-87709115
附件:健康浙江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3日
附件
健康浙江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推进落实健康浙江行动,有效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结合我省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托医共体/医联体建设,医防融合,有效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推进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有效遏制心脑血管疾病发展趋势,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为共建共享健康浙江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病防治体制机制,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高危对象筛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三高共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防控效果,降低远期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55%,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高血压高危人群健康管理人数达到150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高血压和血脂异常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居民健康体检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普及血压监测。18岁及以上成人至少每年1次自我监测血压,血压正常高值人群和其他高危人群经常测量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血脂,每月监测一次血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2.开展血脂检测。40岁以下血脂正常人群,倡导每2-5年检测1次血脂,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1次血脂。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血脂。血脂异常人群至少每3-6个月检测1次血脂。
3.开展心脑血管病其他相关危险因素监测。通过居民健康体检,开展血糖、血尿酸、体重指数、腰围、生活方式等健康因素的调查。对于诊室血压正常但已患心脑血管病或高危人群,建议动态血压监测。
(二)开展“三高”管理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4.开展血压管理。全面引导患者开展高血压自我健康管理。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高血压患者按照《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管理工作规范(2016年版)》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诊室及家庭血压等诊室外血压监测,做好血压健康生活方式干预,遵嘱服药和年度评估。尤其是对未控制高血压患者,针对相关因素调查,探索基层适宜防控技术,开展试点工作规范探索。同时,通过综合性医院高血压中心建设,提高多学科综合防控能力,切实提高全省血压控制率。加强高血压高危人群、患者及家属的防治知识、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5.开展调脂干预。严格按照《浙江省血脂异常社区管理规范(2021版)》,加强血脂异常群众健康教育,提高血脂异常人群知晓率。对血脂异常人群及高危人群开展血脂异常管理工作,以LDL-C为首要干预目标,以非HDL-C为次要目标,开展个体化达标的分级管理,强调生活方式干预和规范药物干预,切实提高血脂异常治疗率和控制率。
6.探索“三高共管”。依托心血管病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试点开展“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通过危险因素联合防控,探索联合干预措施和管理方案,并对防控效果进行评价,为浙江省“三高”共管规范化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实践经验和政策依据。
(三)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宣传部、体育局按照职责负责)
7.强化合理膳食。以餐饮从业人员、儿童青少年、家庭主厨、心脑血管病患者与高危人群及家属为重点人群,强化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认知,践行“三减三健”,养成健康饮食习惯。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引导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或患者科学膳食。
8.提倡适量运动。根据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和患者个人健康和体质,全方位开展运动体适能及运动安全评估, 开具医疗和运动健康“双处方”,开展科学规范的兼顾有氧、抗阻和柔韧性锻炼的中等强度运动,增强体质和有效控制心脑血管病相关危险因素。
9.倡导戒烟限酒。充分认识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危害性。倡导广大居民群众戒烟限酒,远离烟草及电子烟,限制酒精摄入量。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和患者避免饮酒。
10.开展健康宣教。结合“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等健康主题日(周)活动,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与科普宣教互辅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推进的形式,大力宣传心脑血管病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急救、治疗和康复的群众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综合健康素养水平和能力。
(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评估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的监测评估工作,定期进行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发展趋势的监测与研判,查找新型心脑血管病风险预测因子;定期开展全省营养及心血管病危险因素流行病学调查,为我省防控策略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五)开展院前急救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按照职责负责)
建立医院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工作机制,完善急诊脑卒中、胸痛绿色通道工作流程,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加强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的管理,确保其高效运行,并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应对心脑血管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为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下一步救治赢得时间和机会。
(六)实施自救互救培训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负责)
普及心脑血管疾病突发事件知识,让公众熟悉掌握心脑血管急性事件初期的症状体征,能大概判断病情;加强心脑血管急性事件处置技能的培训,能规范实施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有效急救互救措施;强化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急救仪器设备使用的培训,让较高比例人群掌握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应用及简易的气管通气技术。通过对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的正确规范早期急救,为下一步抢救争取时间,降低致死率和致残率。
(七)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体系建设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1.强化各级防治机构建设。完善业务指导网络,持续推进县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机构(办公室)设置,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防治机构在医共体/医联体与疾控中心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推进“防”、“治”、“康”、“管”四维一体的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控模式,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整体融合发展。至2025年,建立“纵向到底”(省、市、县、社区四级防控)、“横向到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机构、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全方位立体化防控体系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防控机制。
12.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强化各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依托医共体/医联体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实用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包括健康教育、筛查与诊断技术、生活方式干预、规范用药、监测技术、自我管理等内容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综合防治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层层落实,并做好行动部署。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11月—2025年3月)。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破解工作难题,落实目标任务和要求。重点围绕七项行动,12项举措深入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推进心脑血管疾病的综合防控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防控模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3月—2025年8月)。开展自评,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发挥优势,巩固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任务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提升并做好验收,持续深化行动,确保高质量实现目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对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三年实施过程及效果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做好专项行动终期总结工作,总结经验,将科学有效的使用技术和经验进行推广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明确工作,制定计划,周密部署,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按照方案要求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省级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行动的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相关工作,将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各项任务指标与《浙江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指标要求相衔接,统筹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工作。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的保障措施,提供相应政策、经费、人员等心脑血管疾病防控工作的保障,确保心脑血管疾病防控的各项工作和措施有序推进;同时积极发挥行政部门引导作用,建设优化健康服务管理平台,提高“三高共管”的管理效率。
(四)强化督导考察。加大督查考察力度,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定期通报和排名各市县任务推进进度、工作开展情况。
六、2023年工作安排
(一)开展心血管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心血管病防治知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开展35岁以上人群血压监测,提高人群高血压知晓率。
(三)开展“三高共管”,提高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的服药依从性以及“三高”服药率和控制率。
(四)在全省11个县(市、区)持续开展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有序推进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危险因素的综合干预以及心血管病事件的监测。
(五)开展血脂异常管理。对40岁以下血脂正常人群进行定期监测、启动高危人群调脂治疗。
(六)开展基层心血管病防治队伍培训,提高心血管病防治知识和诊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