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7897 | 公开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建〔2024〕11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台61号建议的答复
朱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我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加强行政干预力度,加快试点方案推进 | 2020年12月,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2023年5月,湖州、台州、金华等3个设区市列入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名单。目前,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均已出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工作方案。湖州市和金华市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副主任的管理委员会。台州市建立市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和部门组成的台州市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各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城市医疗集团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薪酬、医保政策、绩效考核等工作,落实城市医疗集团运营管理、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自主权。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与湖州市、金华市、台州市的联系指导,积极帮助试点地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适时总结经验,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路径。 |
2 | 形成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 湖州市组建了“1+8+3”(即由湖州市中心医院牵头,联合吴兴区8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民营及国企二级医院)和“1+1+6”(即由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联合1家公立二级医院和6家乡镇卫生院)的模式,组建了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和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并在城市医联体集团内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架构。金华市城市医疗集团模式按网格进一步整合,实行“1+N+N”模式,即:金华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2家三级综合性医院牵头,分别对应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范围内N家能提供接续性服务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和N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州市对原市区城市医联体网格布局进行调整优化,组建4个覆盖范围更广、牵头医院引领能力更强、外围资源整合更充分的城市医疗集团。 我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将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以基层医疗服务提升为导向,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实现医疗管理、运营管理、信息管理一体化。整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疗资源,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牵头医院在成员单位设置联合病房、全科和专科联合门诊,长期派驻中高级医务人员、业务骨干,定期派相关医务人员进行病房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分析。重点提升有一定业务基础、能辐射到周边乡镇的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重点发展区域内百姓有迫切需求的疾病专科。 我省已制定《推进连续医疗服务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深化巩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牵头医院号源优先向成员单位开放预约,对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牵头医院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有条件的成员单位继续治疗和康复,并通过定期联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远程会诊等,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加大社区医院建设力度,2024年力争新增50家以上。探索建立城市医疗集团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
3 |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 省医保局持续深化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械集中带量采购。2019年,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2023年省医保局印发了《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DRG点数付费评价暂行办法》,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与DRG点数付费挂钩。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加强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研究和探索。 目前国家委正在起草城市医疗集团的评价标准,我委将及时跟进,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对医疗集团的绩效监测机制,并加强结果应用。 |
感谢您对我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https://wsjkw.zj.gov.cn),了解我省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处 郭霞
联系电话:0571-87709097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