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7235 公开日期: 2024-06-05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4〕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16 15:53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朱立新代表:

您提出的“放宽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中医、针灸、推拿)医师资格的考核”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对年长的老中医取消各种报考限制条件,对想要加入的年轻中医放宽报考限制条件,比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习能力、满五年、两名以上的推荐人等。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自2018年,我委一直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提供考核平台。

对于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报考医师资格考核的条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无修改(取消、降低、从严报考条件)的权限。根据《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应具备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条件。因此,《中医药法》和《暂行办法》的修订,需由国家层面进行组织和实施,我委将积极向国家反映您的建议,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

2

对中医针灸推拿师的考核方法:从实际操作上去考核,而不是太过高深的理论。将“医德高尚仁心、医术确有专长、实际看病人数、老百姓口碑、医疗风险安全”等作为评判的重要条件。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针灸推拿师考核方法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中医实践技能与医德医风并重的理念,这与我们一贯倡导的中医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相一致。

《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考核专家应当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并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第十五条规定,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我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培训考核专家,保证考核的全面性。我委将向国家反映您的建议,推动完善外治技术类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了解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管理处  吴建锡

联系电话:0571-87709230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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