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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万医进修”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 2024-02-20 09:10 信息来源: 健康报 浏览次数:

■形成一批主要依托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医疗集团)的学习共同体

■将“送上来”与“沉下去”相结合,分层分类推进基层医务人员进修

■实施三个进修提升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

本报讯(记者 郑纯胜 通讯员 叶瑛)日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出台《浙江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计划从2024年开始,通过3年时间,组织全省1万名以上基层医务人员参加进修(简称“万医进修”),形成一批主要依托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医疗集团)、适应基层特点、常态高效的学习共同体,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切实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行动方案》明确,聚焦高水平县级医院、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瞄准“基层短缺、服务所需、发展所要”,采取将基层医务人员“送上来”进修与省市级医院优质资源“沉下去”相结合,“逐级进修、上下贯通、全面覆盖、务求实效”的进修培养方式,分层分类推进基层医务人员进修。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县级医务人员进修提升行动,选派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骨干医务人员,赴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原则上每人次连续进修6个月以上,3年累计进修5000人次以上,其中32个山区海岛县不少于900人次。实施乡镇(社区)医务人员进修提升行动,选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骨干医务人员,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医疗集团)牵头单位进修;原则上每人次连续进修3个月以上,3年累计进修3000人次以上,其中32个山区海岛县不少于500人次。实施村级医务人员进修提升行动,选派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医生,赴上一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修;原则上每人累计进修不少于1个月,3年累计进修3000人次以上。

《行动方案》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落实,与各类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资源有效衔接;完善带教机制和结业考核机制,按“一人一策一档”建立进修教学计划和电子档案,强化技能实践考核,严把“出口关”;进修考核结果和进修成果应用推广情况,与个人考核、绩效分配合理挂钩;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免除进修费用,充分保障薪酬待遇,进修期间基础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所在科室(单位)平均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进修管理平台,提供信息发布、资源查询、供需对接、数据归总、监督管理等功能,确保进修全过程精准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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