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叶子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省疾控局、省计生协会机关,委机关各处室:
委党委研究决定:
叶子青同志任浙江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玲燕同志任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