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8122 | 公开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4〕298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执业的批复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申请对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进行执业验收的请示》(嘉卫〔2024〕134号)收悉。我委组织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执业。
二、请你委督促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相关手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0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