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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8037 公开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1 09:33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全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服务功能,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的中医药文化需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增强中医药文化服务功能,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的中医药文化需要,切实承担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

二、活动主题

传承千年智慧 守护群众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4年7月—8月,对于群众反响好、需求高的活动以及线上活动等,可持续开展。

四、基本要求

(一)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展示、参观体验、非遗展示、节目展演、科普讲座、公益培训、文化集市、游学研学、视频展播、网络慕课等,推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丰富中医药文化服务供给。

(二)活动标识。在宣传、活动现场、线上平台等统一使用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文字及活动标识、海报、标语等(见附件,电子版可从百度网盘提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3OPDAE7WYY1nv42l2uTmg ,提取码:af0v),具体活动名称可结合实际自拟。

(三)活动次数。

1.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或动员辖区内相关单位(除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外)开展活动不少于6场,活动累计覆盖人数不少于1500人次。

2.每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活动不少于4 场,同步开展直播或者其他线上展示参与渠道,线下活动累计覆盖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3.每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活动不少于4场,活动累计覆盖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市卫生健康委要把做好“中医药文化服务月”作为服务群众需求的重要举措,对本地区活动要统筹组织、精心策划,指导、督促各基地把活动做实做优,真正让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受益。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官方平台等提前公开活动安排,方便群众知晓和参与。要积极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注重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多形式专题报道。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活动资料整理和总结工作。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8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文视频资料(含新闻报道、活动现场等)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良敏,电话:0571-87709140,邮箱 :zjtcm@zjwjw.gov.cn;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省卫生健康委6001室。

附件:1.全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2.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标识、海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全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一、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1.杭州胡庆余堂中药博物馆

2.浙江中医药博物馆

二、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1.杭州市中医院丁桥院区

2.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3.慈溪鸣鹤古镇

4.温州市中医院

5.温州叶同仁中医药博物馆

6.永嘉县中医医院永嘉医派主题馆

7.德清县莫干山陆有仁中草药博物馆

8.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嘉善县中医医院

10.绍兴市中医院

11.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12.新昌县世豪中医药文化有限公司

13.新昌县天姥中医博物馆

14.兰溪市行知小学

15.义乌三溪堂中医保健院有限公司

16.衢州市中医医院

17.台州黄岩沈宝山国医馆有限公司

18.丽水绿地华东药用植物园有限公司

19.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标识、海报

一、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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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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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标语

1.岐黄有术,健康有我。

2.传承民族瑰宝,感悟文化魅力。

3.传岐黄薪火,享健康生活。

4.传承中医智慧,乐享健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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