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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浙江3地5机构入选

发布日期: 2024-01-30 10:2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文件命名了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评估验收、网上公示和会议研究,决定命名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99家医养结合机构(两证齐全)为全国示范机构。其中我省3个(县、区)入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5家机构入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名单(浙江省)

嘉兴市嘉善县

温州市瓯海区

宁波市鄞州区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名单(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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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自2022年始,全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每2年开展一次,2030年完成创建任务。希望我省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和示范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医养结合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宣传推广首批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全省域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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