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452 | 公开日期: | 2023-12-09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办发函〔2023〕79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认定全省首批20家“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浙江医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提高安宁疗护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在全省开展了“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遴选工作。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导申报单位积极创建、自愿申报。经逐级推荐、审核、现场复核、综合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浙江医院等20家医疗机构的安宁疗护病区为首批浙江省“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现予以通报。
希望获得认定的医疗机构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服务模式、制度规范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推进国家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省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夯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最后一环,提高全省老年健康服务整体水平。
附件:首批浙江省“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名单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首批浙江省“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名单(共20家)
浙江医院
温州市中心医院
金华市第二医院
绍兴市人民医院
台州市康复医院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嘉兴市第二医院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永康医院
杭州市老年病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北院区)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
海宁市中医院
象山县中医医院
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宁波市精神病院(宁波市民康医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舟山市定海区中心医院
瑞安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