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477 | 公开日期: | 2023-11-23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办发函〔2023〕67号 |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
为总结推广各地在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地方和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3〕369号)要求,现向各地征集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型及内容
案例类型分为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和企业建设优秀案例。
(一)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征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可供借鉴推广的优秀案例。案例应重点突出创新举措、可持续的建设模式和可推广的经验,主要内容包括健康企业建设总体情况以及在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技术支撑、多部门协同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政策措施。
(二)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已建成的健康企业中遴选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优秀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在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形成的特色做法等。
二、推荐报送要求
(一)优秀案例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报地市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由地市级卫生健康委择优统一上报省卫生健康委。报送优秀案例的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鼓励完成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企业报送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已经公布过的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不再重复报送。
(二)优秀案例应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字词格式正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和有较强推广性的具体做法,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成效,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案例模板见附件)。
(三)地市级卫生健康委须对本辖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底数情况、遴选过程性资料进行存档,方便后期考核备查。每个地市报送的行政推广优秀案例1-2个,企业建设优秀案例2-5个。
(四)各地市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优秀案例材料(Word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将邮件名称命名为“XX市-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同时报送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提交表和健康企业建设案例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推荐案例评选工作,优选部分案例形成浙江省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
联系人:郑康,联系方式:0571-87115115,kzheng@cdc.zj.cn。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3〕369号).pdf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