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475 | 公开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中医药函〔2023〕3号 |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省级基层名中医培养项目结业考核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做好第三批省级基层名中医培养项目的结业考核工作,根据《2018年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按《2018年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内容要求完成培训任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第三批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结业考核包括年度考核、结业理论考试和结业论文(调研报告),总分为300分。
(一)年度考核。由各年度考核成绩换算,每年各60分,共180分。
(二)结业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四大经典,主要题型为选择题,总分60分。
(三)结业论文(调研报告)。由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总分60分。
三、材料准备
考核对象填写《第三批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结业考核审核表》(见附件1)一式3份,提交《浙江省第三批基层名中医培养人员名中医工作室访问学习考评表》一式1份,按《2018年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方案》要求准备好经查重的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一式5份(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按要求核实相关资料并建档备查),提交至各市卫生健康委。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审核相关结业资料,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南校区博爱楼15楼1516室),论文电子稿以培养对象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jtcm@zjwjw.gov.cn。
(二)请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做好结业理论考试组织与落实工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创新处 吴嘉嘉 0571-87709385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沈梨芳 0571-86613698
附件:1. 第三批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结业考核审核表.docx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