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00473 | 公开日期: | 2023-09-12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办中医管理发函〔2023〕1号 |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针灸推拿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0〕18号)、《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3〕3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卫办〔202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针灸推拿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针灸推拿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针灸推拿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激励广大中医药人员学习钻研中医药针灸推拿技能,培养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针灸推拿队伍,推进我省高质量建设中医药强省。
二、组织机构
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联合主办,浙江省直机关工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针灸学会、浙江省针灸质控中心、浙江省推拿质控中心承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成立2023年浙江省针灸推拿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宣传报道以及技能竞赛的现场组织等工作。专家组负责竞赛评判和竞赛问题解答相关工作等。为保证竞赛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成立竞赛活动监督小组,对竞赛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省、市、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中医药针灸推拿工作的中医主治医师及以上。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恪守医德,廉洁行医,具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和针灸推拿专业技能。往届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不再参加比赛。
(二)组队方式。以11个设区市和省级医院为单位,各派1支代表队,组成共若干支队伍参加全省决赛。代表队组队前应经过县(市、区)、市两级选拔程序,省级医院可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只进行一次选拔。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4名参赛选手(其中1名为候补选手)组成。领队由市卫生健康委分管中医药工作处室负责人、省级医院分管医疗业务领导担任。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每位参赛选手需全程独立参加所有项目。
(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内容为针灸学、推拿学等(参考书目见附件3),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是非题。
(二)实践技能考试。采用现场标准化病人(SP)进行情景模拟案例考核。随机抽取病案,在SP上进行操作,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占30%)病情资料采集、辨病辨证与诊疗方案,主要含中医诊断、病症分析、诊疗思路分析等;第二部分(占50%)为选手完成辨证、诊断后,进行针灸推拿技术操作,并能说出施术步骤;第三部分(占20%)说出该项中医针灸推拿适宜技术操作禁忌症、注意事项、院感操作等。
五、计分方法和奖项设定
(一)个人奖。按各参赛队理论总成绩(占30%)和技能总成绩(占70%)计算,依据总分排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技能成绩得分高者居前。对获得竞赛一等奖的选手申报授予“浙江省针灸推拿技术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竞赛二等奖的选手申报授予“浙江省针灸推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省总工会按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给予奖励,同时,经省总工会核准后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若前三名中有不符合命名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
(二)团体奖。按每队参赛队伍理论总成绩(占30%)和技能总成绩(占70%)计算,依据总分排序,分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余为优胜奖。若综合成绩相同,以技能成绩得分高者居前。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9月)。各市、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
(二)初赛阶段(2023年9月)。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级医院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竞赛活动方案,由下而上开展竞赛活动,选拔出参加省内决赛选手。
(三)决赛阶段(2023年10—11月)。在各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训练和竞赛选拔的基础上,组队参加全省针灸推拿职业技能竞赛,决出团体和个人奖项。
七、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竞赛选手选拔、组队工作,于9月28日前以市(省直)为单位将参赛报名回执和5张竞赛活动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1280*720,附图注)、2分钟高清视频,以及竞赛选拔活动小结(500字内)的电子版(回执还包括盖章扫描件)、参赛选手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发送至邮箱601543593@qq.com。
联系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厉 巧 0571-88393518
周 杰 0571-88373591
韩德雄 0571-8797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