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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333 公开日期: 2023-07-31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15 08:37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拟在本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且未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拟在本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工作的3年制中医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通过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招录的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录计划

在各培训基地申报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要求,我局拟定了《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为加强中医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各基地要加强中医儿科、中医全科专业学员的招收。

三、招录程序

(一)志愿设置。

学员可填写二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国家基地协同体,并按第一、二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信息录入。

学员登录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www.zjgme.org.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点击“学员注册”按钮,进行学员注册,注册成功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管理系统”登录,进入“学员信息维护”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员点击“学员报名”模块,根据拟从事学科选报培训的专业和培训基地。3年制中医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仅限填报中医助理全科学科,由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2)招收。

(三)单位审核。

学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登陆“管理系统”,点击“选择单位账号”中获取用户名,默认密码为1(如已修改密码,以自行修改的密码为准),登录后进入“学员招录”模块,在“学员信息审核”条目下,对本单位人员报名资格及志愿填报等信息进行审核。全日制研究生由所属医学高校进行审核;社会人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员进入招录环节。

(四)基地招录。

2023年我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由已认定的13家国家中医住培基地和11家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负责。各基地登录“管理系统”,进入“招收系统”模块的“学员志愿录取”条目进行操作,根据申请培训学员志愿填报情况,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为支持山区海岛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山区海岛县中医医师将提前批招录。

(五)统筹调剂。

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学员按照“先市域调剂、后省级统筹”的顺序分别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和我局进行统筹调剂。

(六)招录公示。

我局将拟招录名单在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网站(jjzx.zcmu.edu.cn)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一)学员信息录入。

2023年8月1日0:00—8月7日24:00。

(二)学员信息审核。

2023年8月1日0:00—8月8日24:00。

(三)面向山区海岛县提前批招录时间。

2023年8月16日8:00—17:00。

(四)学员第一志愿招录时间。

2023年8月17日8:00—17:00。

(五)学员第二志愿招录时间。

2023年8月18日8:00—17:00。

(六)各市卫生健康委调剂。

2023年8月21日8:00—17:00。

(七)省中医药管理局调剂。

2023年8月22日8:00—8月24日17:00。

(八)招录公示

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学员进行信息录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录取结果由基地通知学员,学员也可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进行查询。2023年新招收的学员应于9月1日前进岗。

(三)为便于反馈可能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尽快加入工作群(QQ群:39336095),并备注单位科室。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嘉嘉,电话:0571-87709385;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金万里、叶秀红,电话: 0571-86633029;

网络技术咨询:4000-888-0052、0571-87062722。

附件:1.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docx

2.浙江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名单.docx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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