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249 | 公开日期: | 2023-06-14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586号提案的答复
陆绍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86号提案《关于加强新突发传染病防治重要技术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省药监局、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作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当前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不断出现,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动物P3 实验室等重要技术平台的建设,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和心理素质硬的生物安全专业技术队伍,有利于提升我省对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为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保障。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建议内容,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动物P3实验室的高标准建设”的建议
前期我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推进杭州医学院大动物P3实验室建设。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力保障,共安排预算34393.87万元,2022-2023年已下达省财政补助资金21712万元支持项目建设。推进项目落地建设,2021年1月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规划,2022年完成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批,2023年3月15日正式进入施工阶段,现在正在进行建筑改造、设施设备安装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强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做好“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对杭州医学院大动物P3实验室建设等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继续按规定落实好投入责任,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计划2023年底前完工,2024年申请通过国家实验许可。该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和新突发传染病防控、科研攻关体系及临床医疗建设的重要平台,有效补强我省动物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短板。
二、关于“全力打造新突发传染病防控一体化技术平台”的建议
疫苗是加强新突发传染病防治的最有效措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苗安全工作,将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六个千亿”计划。省科技厅聚焦病原分析、预警防控、快速诊断、综合救治、中医药防治、疫苗药物研发等重点主动系统布局,先后部署实施重大攻关项目49个,省财政资金总投入1.8 亿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达成协议,与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合作共建疫苗等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其中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建设面积达8000平方,为保障疫苗安全提供根本保证。我省已具备了新冠病毒疫苗、狂犬病疫苗等6个疫苗品种和1个血液制品相关检验能力,涉及的47项参数均获得了CNAS认可,相继获得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授权,通过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能力评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动医药开放平台提能升级,围绕医药“一核两轴两圈”产业布局,加快生物医药创新服务公共平台、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发挥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原料药安全研究中心、药品安全评价中心等平台作用,与地方政府开展战略合作,构建医药高能级平台体系。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医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综合体主体工程顺利结顶,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挂牌成立,有力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按照“补短板、应急需、谋长远”的总体原则,继续完善创新平台支撑体系,持续推动科技攻关深化,完善科研攻关体制机制,不断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完善创新平台支撑体系。编制《浙江省生物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布局“一极一带一圈”生物经济产业建设,谋划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等重大项目,支持推动西湖实验室、良渚实验室、湘湖实验室、瓯江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进中科院杭州医学研究所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新建合成生物技术制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心血管介入新器械研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创新平台融合发展,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完善覆盖筛选发现、成药性评价、临床前评价、临床及转化研究、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等疫苗药物研发全链条的平台支撑体系,加快我省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推动科研攻关深化。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要求,聚焦病毒变异监测、新型疫苗、口服小分子药、危重症救治等重点,坚持平战结合,进一步加大攻关力度。加强攻关项目的“里程碑”管理,压实攻关团队主体责任,把研发所需资源统筹好、供给好,争取在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域实现新的更大突破。
三是完善科研攻关体制机制。坚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重要需求为牵引、重点项目为支撑,按照平时好用、战时管用原则,推动建立覆盖传染病溯源分析、快速检测预警、药物疫苗研发和临床救治等全链条的多机构协作、多力量整合、衔接紧密的科研共同体,“平时”协同合作,进行科研探索;“战时”迅速响应,快速解决实际问题,为快速有效应对新突发传染病提供科技支撑。
三、关于“切实加强生物安全技术队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生物安全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建立全省生物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制定严格的生物安全培训和准入制度,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生物安全技术队伍。建立“1+16”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培训体系,浙江省疾控中心首批入选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培训基地,承担P3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任务。制定省级生物安全培训基地建设方案,遴选建设了16个省级培训基地,覆盖全省11个市和5家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承担全省P2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的培养培训任务,计划通过5年努力,为全省每个P2实验室培养1名骨干。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训生物安全师资200多名和专业技术人员3万余人次,为我省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提供了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指示要求和我省需求,通过内培和外引集聚生物安全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具有我省特色的“1+1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培训体系,及时研究完善考评标准,提升培养质量,加快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和心理素质硬的专业技术队伍。同时,支持生物安全技术人员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重点领域的科学研究,鼓励并引导专业人员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生物安全领域的行业领军人才。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支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社会服务,引导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 刘怡
联系电话:0571-87709062 传真:0571-87709295
邮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