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238 公开日期: 2023-06-02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3〕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04 10:28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周坚红委员:

您领衔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4号提案《共富路上,助力“浙有善育”金名片》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七普”结果显示,我省总和生育率1.04,人口形势较为严峻。基于人口发展现状,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作出打造“浙有善育”名片部署,2022年又将“浙有善育”列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打造的标志性成果、“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项目。我委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不愿婚”“不想生”等问题,谋划政策体系,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善育服务,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政策体系,减轻群众生、养负担。组建省级领导小组,印发《高质量发展建设“浙有善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建立完善1个条例、1个实施意见和N个配套政策为架构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20余项。如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通知,提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升儿童医保待遇”等措施;省建设厅印发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若干意见,提出“三孩家庭购房、租房倾斜、小区改造增补托幼设施”等措施;省人力社保厅等4部门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给予用人单位50%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省卫健委等4部门制定全国首个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方案。同时,11个地市均出台了实施意见配套举措,推动建立多方成本共担机制,并积极探索孕产补助、育儿补贴、托育补助等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

二是夯实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全程服务。贯通“婚、生、养、教”全周期,发挥“浙有善育”数字应用支撑,上线便民服务40项,惠及群众500万人次。一是提升婚姻服务质量,101家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全部达到国家3A级以上。二是推进妇幼健康提升,率先建设母婴安全省份,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居全国最低水平。三是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在17个县(市、区)率先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全省新增普惠托位4.9万个,每千人托位数3.65个,居全国前列。四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全省新增公办幼儿学位5万余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三是共倡婚育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婚恋交友、爱心托班、亲子小屋”,发挥“80、90、00”青年宣讲员作用,开展新型婚育文化“百团千名万场”主题宣讲,推出婚育新风主题宣传活动8000余场。打造“亲青恋·爱享学院”品牌,助力青年婚恋,培树健康婚恋观,全年服务单身青年20余万人次。加大社会支持,杭州、宁波、温州入选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杭州、温州市入选首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加快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建设,共命名各级驿站1200余个,开展服务活动2.2万场次,受到了妇女儿童的广泛欢迎。

二、关于提案相关建议

(一)关于提升生育医疗服务相关建议。深化实施国家优生服务项目,将中孕期产前筛查和羊水穿刺产前诊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由6种扩增至31种,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群众优生孕育减负。印发《浙江省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升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控制剖宫产率等重点指标,进一步普及自然分娩、无痛分娩,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医学防线。

(二)关于加强生殖健康宣教相关建议。创新婚育文化载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推动将婚恋文明融入社区服务、文化宣传等群众性活动中。以“青春健康”为抓手,开展青少年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教育,探索实践“医院-社工-家庭”三位一体生育支持服务系统,试点在妇产科专家的指导下,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生殖健康医务社工师资队伍,有效整合医疗和健康服务资源,对辖区内的青少年、育龄人群和家庭进行网格式健康教育,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同时,加强生殖健康宣教,今年我委将联合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正常分娩接产技能竞赛,通过竞赛提升助产士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扩大竞赛的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对助产士工作认识,帮助孕产妇消除分娩恐惧,树立分娩信心,从而增强生育多孩的意愿和信心。

(三)关于加强生殖健康教育相关建议。近年来,我省教育部门按照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总体部署,全面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着力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提高课程育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全省已认定生殖健康教育相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2022年新增认定2门。同时,发布省级线上一流课程选课清单,推动相关课程校际开放共享和学分互认工作。我省教育部门将持续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引导高校优化相关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优化生殖健康课程等教学方式,努力提升高等院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维护生殖健康的意识。

人口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深化“浙有善育”改革,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夯实全周期服务链,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育龄人群幸福感、满意度,努力推动新时代人口工作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妇幼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妇幼处徐玮,联系电话:0571-87709067。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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