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224 公开日期: 2023-06-05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3〕28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绍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04 10:0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马高祥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均衡布局的建议》悉,《建议》指出了优质医疗资源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而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投入不足,发展滞后,达不到群众需求的问题,提出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平稳有序建设等相关建议,问题把脉精准,现象分析透彻,相关意见中肯。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领办,经商省发改委,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围绕医疗机构、床位人员、医疗技术、学科专科、信息资源和设施设备等核心要素,科学规划“十四五”期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指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破解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服务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医疗服务。制定出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省级医院与地方医疗合作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卫发〔2022〕25号),明确省级医院与地方医疗合作项目管理要求,突出政府在省级医院与地方医疗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医疗合作项目合规性审查。优先支持省级医院与山区海岛县(市、区)开展医疗合作,避免在医疗资源富裕区域重复建设,防止出现省级医院与地方医院低水平竞争、“虹吸”基层专家人才、病人等情况。

二是打造医学高峰。实施委省共建“1+7”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浙医一院入围第一批国家医学中心辅导类医院,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成功落户。浙二医院有望入围国家医学中心创建类医院,我省三甲综合医院国家绩效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三。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四大都市区”“杭甬双城记”等战略,加快推进浙东、浙南、浙中、浙北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杭嘉湖绍协同发展,支持温州、衢州等打造省际边界医疗高地,着力补齐各地优质医疗资源短缺的短板。今年,我省按照《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联合省发展改革委遴选申报了浙一医院与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浙大一院台州湾医院”、浙二医院与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浙大二院长三角国际医院”、省人民医院与绍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医院”、省妇产科医院与湖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浙大妇产科医院湖州医院”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库。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医疗服务需求。

三是做强县域龙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按照“提能力、补短板、强特色”的建设要求和“评审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的建设路径,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人才驱动创新,实施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医疗技术能力攀登、人才学科强基提质、医院管理科学高效、县域能力整体强化、智慧医院创优增效、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七大行动”,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优化、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取到2025年,县级医院稳居全国第一梯队前列,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县级医院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能力水平,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四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省市县三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全面建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学装备配置水平明显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目标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和着力加强防控救治支撑能力建设三大领域16项任务。目前,杭州市西溪医院二期、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温州市浙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湖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衢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在建项目以及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嘉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前期项目均按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及相关建设指引高标准建设,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依托浙医二院加快建设。这些项目的建成,将极大改善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条件,显著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步,我委将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推动省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与县级医院协同发展,加快形成省级有高峰、市域有高地、县域有高原的全省域医疗卫生协调发展格局,持续打造卫生健康现代化标志性成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布局。严格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设置的合规性审查,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交通条件、医疗资源配置和群众合理需求等,充分论证项目定位和选址规模,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刚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宽容和均衡布局。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公立医院“三转三提高”落地见效。积极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中科院杭州医学所建设成为生命健康科创主平台,推进医、教、研、企深度融合,建设研究型医院。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落实有保有控。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高标准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实现传染病诊治一体化管理,建设完善创伤、中毒、烧伤等为重点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出资源下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普惠共享,指导省级医院与地方加强前期需求对接,开展精准合作,优先支持与山区海岛县(市、区)开展医疗合作。以学科帮扶、专科提升、人才带教为主要形式,强化“缺什么、补什么”的工作导向,真正将基层能力最薄弱、群众需求最迫切的专科学科补齐做强。避免在医疗资源富裕区域重复建设,防止出现省级医院与地方医院低水平竞争、“虹吸”基层专家人才、病人等情况。积极发展专科医院。

三是强化分工协作,促进业务协同。加强“三医”联动,积极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稳步开展同病同治同费用工作,助力分级诊疗。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大力发展医疗联合体,巩固提升县域医共体,通过省级医院带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辐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布局、梯次下沉,加快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社区医院,推动中心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次医疗中心,加快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发展,筑牢基层网底,着力构建“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育高峰”和“强基层”的双赢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 王会

联系电话:87709177  传真:0571-87709364

邮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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