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275 | 公开日期: | 2023-07-05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 | 文 号: | -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学员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筑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人才“网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41号)精神,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经研究,我省继续开展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需注册与全科医学相近的西医类临床专业,不包括儿科、妇产科、精神科、急诊科、康复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基地的,需要从全科以外的临床专业转岗加注(转注)从事全科医学,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
(二)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非专业基地),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要从全科以外的临床专业转岗转
注从事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医师。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2013年前院校教育毕业未经过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岗位培训的临床执业医师和2013年以后毕业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需要转岗加注(转注)从事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执业医师。
二、培训计划
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分为理论培训、临床综合能力培训和全科实践能力培训三个阶段,采取全脱产的方式,总培训时间为12个月。培训9月份开始,委托浙江大学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进行15天的理论培训;理论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实践基地进行10个月的临床综合能力培训和1个月的基层实践培训,培训结束后于2024年9月组织结业考核,考核合格,颁发《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执业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方向的依据。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科教管理职能部门认真对照卫生健康事培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根据本地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缺口和省市有关考核指标动员选送培训人员。
2.培训费用由省级财政、送培单位共同承担,理论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实践培训经费由培训基地按照医生进修标准向送培单位收取。送培单位需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保障。
3.各市卫生健康委将辖区内报名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名单汇总,于7月22日前,以电子版EXCEL和盖章版PDF形式发送至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陈晓萍,0571-87709235;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温馨、沈杰,0571-87709114、87709622。
通讯地址:杭州市河坊街60号407室,邮编:310009。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