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194 | 公开日期: | 2023-05-24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市中医药学会、台州市中医药学会:
为加强我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确保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质量,按照“老人老办法、逐步过渡衔接、加强质量评价”的原则,现将我省2023年度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在考核时间前学习期满2年且过程考核成绩合格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学员。
二、考核形式
按照《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管理的通知》(浙中医药〔2020〕4号)等文件规定,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通过理论考核者方可申请参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一)理论考核。
考核集中组织,在手机端进行。考核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理论考核考试科目及占比见附件1),通过“浙江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线上考核,为单项选择题120题,时长为90分钟。第二部分通过“国民学国医”平台进行线上考核,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80题,时长为60分钟。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考核方式为单站式考核,时长共30分钟,内容包含临床答辩与实践操作。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申领结业证书。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官在各中医机构中抽取组成。
三、考核时间
四、报名及审核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由各培训单位统一集体报名,网站地址:https://zjxxzks.91cme.com/。
请参加第一次统考的单位于5月29日前完成学员报名统计,填写《浙江省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结业考核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至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逾期视为报名无效。参加考试的学员于5月30日至5月31日在“浙江中医药”微信公众号-教育培训-西学中考试-考试报名内完成所有材料(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3)上传,由培训单位登录网站确认学员提交信息并完成审核。参加第二次统考的单位应于9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
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学员资格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通报给各培训单位,并通过“浙江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和“国民学国医”平台(http://gmxgy.cn)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三)准考证打印。
在开考前2天,考生可关注“浙江中医药”微信公众号,进入“教育培训-西学中考试”栏目,登录考试系统并按提示查询和打印准考证。或登录“国民学国医”平台,点击进入“个人中心-准考证”页面,登录后按提示查询和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内学员报名的组织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学员,认真审核学员报名材料,保证材料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
(二)本年度拟开展2次结业考核工作,请各培训单位做好宣传指导,合理安排。
(三)各理论考核考点需准备计算机15台备用。考生要确保网络能够满足考试要求,并在开考前调整好答题设备,开考后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手机操作(包括接听电话,使用钉钉、微信等通信软件,打开其它APP,浏览器打开其它窗口或标签页),否则视为作弊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奕 0571-85881703
卢建敏 0571-8588171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408室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