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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190 公开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等关于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3年浙江省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30 11:01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科技局、科协、社科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繁荣我省健康科普创作,创新科学传播方式,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升,凝聚推动科普发展的强大合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讲好“卫生健康故事”,以优秀健康科普作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合浙江省科技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省社科联办公室共同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3年浙江省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主题

(一)常见慢性病防治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慢性病防治以及三减三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安全与急救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二)老年人健康相关主题。如健康老龄观、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老年人跌倒等伤害预防、康复护理、生命教育等。

(三)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主题。如预防出生缺陷、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与科学育儿、儿童保健、儿童性发育与青春期保健、预防肥胖、脊柱健康、预防过敏性疾病、防范意外伤害等。

(四)妇女健康相关主题。如妇女常见病防治、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管理、产后保健、生殖保健等。

(五)近视防控相关主题。如近视定义、危险因素、临床表现、培养健康用眼行为、建设视觉友好环境、日间户外活动、近视筛查矫正等。

(六)癌症防治相关主题。如癌症病因预防、防癌筛查、康复、癌症就医指导等。

(七)传染病防控相关主题。如新冠防控、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相关的健康科普知识。

(八)心理健康相关主题。如预防焦虑症、抑郁症等相关科普知识。

(九)中医药科普相关主题。如中医药基本知识、中医养生保健的理念和方法、常见疾病的中医药预防和保健、重点人群的中医药保健、中医药常识等。

每个作品限报以上一类主题。

二、作品类别

(一)表演类。包括演讲(参演选手限1名)和舞台剧(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演选手2人及以上)。上述两类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 

(二)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等。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动漫不超过5分钟。

(三)音频类。包括健康科普音频、广播剧、有声书等。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为WAV、MP3等格式。系列音频、广播剧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系列剧集总数不超过30集;有声书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20分钟。

(四)图文类。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等。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应当为正式出版物,文字为中文简体,聚焦百姓关心的健康话题,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当具有原创性。丛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上报,不超过2000字,需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上报JPG格式(像素为100dpi左右)文件。系列作品成套报送,不单独单件分开报送。

三、作品要求

(一)所报作品为2022年5月之后开发的作品。

(二)报送作品要严格符合征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自动取消参评资格。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

(三)报送作品以健康科普为主,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

(四)报送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提供的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主办方享有报送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四、报送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各市报送作品应覆盖所有主题,报送作品总数量不少于50件;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报送数量不限。请各市和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科普作品征集活动联络工作,并于5月30日前上报联络人名单。

(二)各市组织本地区省、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进行严格初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由本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省社科联系统由省社科联组织初审,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通过初筛的作品严格按照作品主题进行分类整理(每个主题建立一个子文件夹并对应命名),汇总文件夹命名为**市/**单位健康科普作品征集。

(三)请于7月30日前以各市卫健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社科联的名义统一报送汇总作品和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汇总表(见附件)至联系人浙政钉。

联系人:闫晓彤,联系电话:0571—87115491,邮箱:xtyan@cdc.zj.cn。

五、评审及结果公布

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科协和省社科联组织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根据作品主题分类进行评审,评选出各主题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纳入浙江省健康科普资源库并推荐至国家,优秀作品将在浙里办、抖音、浙江电视台、健康浙江、浙江健康教育、浙里科普、浙里社科普及等平台推广。

附件: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汇总表.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科技厅办公室 

浙江省科协办公室           浙江省社科联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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